小小一兵 wrote:亮了一張紅色的証件 " 警察 " (恕刪) 我會當場拿出紙筆或手機,把他的證件看清楚確定是本人,然後把名字及所有資料,車牌號碼,時間,地點記下來,然後打電話及寫email給警局申訴,向記者報料。我是說真的。
小小一兵 wrote:可以隨意盤查?濫用公權力? 好沈重的一句話!很多刑事案件和罪犯,不也是因為警察的直覺嗎?或許當下警察看到你的第一個反應••••••當然,此例看起來,比較像是"報老鼠怨",我也遇過!
這重點是,一個警察只是被叭就下車來要"盤查"也沒有什麼違規發生純粹就是因為他有警察身分,然後"被叭心情不爽"那跟國道上攔車恐嚇的流氓有啥分別警察被叭不爽乾脆亮槍不更快"叭三小,林盃警察你也敢叭", 才是這位爆烈警官的真心話"懷疑你沒駕照", 狗屁才是真的下次遇到警察皇上別忘了先行三跪九叩之禮再任由其處置PS.樓主真帥
我記得非執勤中的警察是不能隨便向民眾盤查喔,如果是便衣警察的話,出任務也是有登記執勤,但那個下了班騎自已機車,秀出警察証件的,大可以不用鳥他,因為他沒有任意盤查你的權利。我覺得板主做得太好了。不要讓濫用權利的警察飛上天,也同時保護到自已的權益。如果你今天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警察會真的飛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