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這台機車~~實在是~

如果你們沒說
我是覺得車不多時
我會停的說
不過我是因為剛騎車
不太會移車
所以看到空一大片的
很方便= =
上面還有人說要推車 我以後有這種位子也不敢停了orz....
這個很便宜
一張才600而已
叫拖吊沒用
安全帽放在車上
人應該在附近
會馬上衝出來
拍照最簡單
人不在車上
600起跳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knetboxster wrote:
不多說,實在很丟臉地...(恕刪)


眼光放遠點,生活才活得精采
這沒什麼好見怪的
我己經被洗腦到這是正常的了
在南部尤其是巷弄裡
根本是無法無天的霸佔
喜歡幾個位置.自己佔...
這是附近店家專屬的停車位
先佔住位置
等會自家的車就回來了

020411385 wrote:
打電話阿,隔壁街就是...(恕刪)
我覺得那拖吊場是衝著那條路設的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