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ang wrote:
科技始忠於"人性"啦...怠速=>空污? 先把開車要戴安全帽的法規取消再說, 好嗎? (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汽車的定義就包含機器腳踏車也就是 オートバイAuto Bike
第 7-2 條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
逕行舉發: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
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十一、汽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條文都講明了依規定戴安全帽,有規定要帶安全帽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五、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
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三、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
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除此之外還有誰見過哪個交通法規規定要戴安全帽的?
當初明明是媒體記者無知發稿,別被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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