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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網~4976-VH慣性持棒恐嚇!

不扭耳 wrote:
我不是車主只是轉貼,
車主有說差點追撞,
但是幸好沒有發生!
其實像這種高速公路攔車恐嚇的,
建議用手機報警,
也許紅斑馬可以在收費站攔車!
...(恕刪)



這種情況我都當~"已經確實發生事故"並通報處理欄車


我通報多次很有效喔/////他沒說路段就無法欄此車了
挖靠!這個超屌!我看一定要上新聞了!
不知為何

我只覺得有點怪怪的

因為不可能那輛三菱的駕駛沒事發瘋搞出這種白目行為

希望那輛三菱也有行車紀錄器,還原事情真相


我猜原因應該有二

1. 三菱是從一般道路就在追那位苦主
2. 那位苦主在切換道的時候,可能差點掃到那輛三菱車主 (個人覺得這個比較貼經常看到的狀況)


從行車紀錄器雖無法看出該苦主的車速為何
但可以確認的是...他旁邊的車都被他一一追過,故可判斷他...一定有超速(該路段是限速90km)

帶種阿 在國道這樣就停

好像在市區一樣 沒被撞死算他命大

那台舊三菱 跨越雙白線就一張紅單

然後無故停車攔停後車 涉及公共危險

又持棍棒 這又一條恐嚇
恩,對方左撇子吧,用左手拿球棒
不過應該會上新聞吧....也希望樓主拿起勇氣去報警阿,不然只是新聞吵一下又過去了...
爆釣海釣場... http://www.fish98.net
上次有個案例是下車拿出高爾夫球杆
這個只是棒球棍太一般了

不扭耳 wrote:
轉貼~~4976-V...(恕刪)


隧道內雙黃線超車加惡意停車

這可以判公共危險罪嗎?

下車的那一瞬間乾脆就被後方車子壓過去算了(之前常有這種例子,還被壓得殘缺不全的)
話說...正常人不會在高速公路攔車還拿球棒下來罵人的吧~~

我朋友之前停紅燈時被後方自小客追撞, 對方一下車就拿球棒把後擋風玻璃敲破,

然後換拿開山刀叫我朋友下車,

還好警察來的很快, 到的時候有看到對方拿著刀子,

當場以現行犯逮捕,後來對方被法官判拘役80天

大家在路上遇到瘋子還是走為上策~~~~~


不扭耳 wrote:
轉貼~~4976-V...(恕刪)

遇到瘋子萬幸沒發生事故..
此種開法第一時間如沒車切出車道先跑在講~~

battery0922 wrote:
後面有追撞為什麼沒報...(恕刪)


上次我開車南下國道3號3~4km的地方時,有各白目蹲在內側路肩
不知他想幹嘛???
然後我就打電話去警廣,過了15分鐘後才在廣播(我當時已經到了礁溪,沒超速喔)
真不知警廣是在幹嘛的,沿路上我一直注意聽有沒有撥這則訊息
都是主持人在"練校尉",不知是人被撞到了才要撥嗎?

後來聽新聞才說這個人心情不好想尋短,

靠~~要死也不要拖人下水

拍尼當搞消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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