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樁大大的問題...一般生存遊戲的玩家幾乎是持有以電池電力為動力的電動鎗.以及少數持有瓦斯槍..我們外出參加團體活動.在車裡..實施槍彈分離.彈匣退出是必須的.至於co2的鎮暴槍...和漆彈槍...幾乎沒什麼差別..
我當警察朋友一直提醒我,若在路上遇到攔車或有可能對你生命造成危害時,只..要..他..一..碰..到..你..的..車..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他或他車子撞就對了,不要傻傻的只在車上等警察來,能把他撞倒是最好的,後續上法庭時就以"我被他危害到我生命時的舉動嚇到,誤踩油門"或"我車子被他打到爆衝",以我朋友遇到的4件案子,法官都是判被害人無罪,他給我的忠告是,不要呆在原地傻傻被打,能逃就逃,不能逃就是撞死他
averyer wrote:我當警察朋友一直提醒...(恕刪) 如果是騎車呢?有騎車的人應該都知道 即使是故意的撞人 自己能不倒也不簡單更別提示在那種危急的情況下這種時候 第一反應一定是拿出隨手的物品往對方丟/打再來才會拿出能夠自我保衛的物品出來 保護自己(ex:大鎖 安全帽 辣椒噴霧 甩棒 鎮暴槍等)
averyer wrote:我當警察朋友一直提醒我,若在路上遇到攔車或有可能對你生命造成危害時,只..要..他..一..碰..到..你..的..車..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他或他車子撞就對了,不要傻傻的只在車上等警察來,能把他撞倒是最好的,後續上法庭時就以"我被他危害到我生命時的舉動嚇到,誤踩油門"或"我車子被他打到爆衝",以我朋友遇到的4件案子,法官都是判被害人無罪,他給我的忠告是,不要呆在原地傻傻被打,能逃就逃,不能逃就是撞死他 +1~~如果真的要被揍了…or對方有明顯傷害你的意圖…來的急就對方下車前馬上先打110...來不急…就先撞or逃在說…事後在到法院談…總比被活活打死好@@
http://www.rpb.gov.tw/info/other-index3-1.jsp?newsid=114這是警政署關於鎮暴槍的法令我記得是以初速動能為判定基準台灣是20焦耳我在4年多前百齡橋遇到一輛貨車企圖蓄意衝撞,我拿出鎮暴槍嚇退對方結果對方報案說他被我持槍恐嚇,對方還是用槍砲案去報的(這證明某些紅眼症患者還會打人喊救人)最後也只是虛驚一場,因為我拿的槍初速才4焦耳並不違法
小憂鬱 wrote:基本上 歡迎來到台灣...(恕刪)有很多物品 可以合法持有 可以合法買賣 卻不能合法使用(用就是違法 不論情形)既然使用不合法 那為什麼可以合法買賣 可以合法持有? 這是合理的,大多數現代國家都是如此.比如你喜歡買幾部車,都隨你便.但是要開上路,請領有行照,開車的人要有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