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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果然是保護壞人用的


大支爸 wrote:
今天在快速道路上碰到...(恕刪)



你應該請議員一起去問才對,而且還要錄影,我相信他們會馬上辦理的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大支爸 wrote:
今天在快速道路上碰到...(恕刪)


你要撞上去,警察才會處理。


虞犯就是未犯,未犯怎麼處理?





你要開他危險駕駛?如果賓士的說他車前剛好有野狗咧?你的紀錄器沒辦法證明吧?

賓士車在你後面搖來搖去,說穿了還不是因為你一直在內線?下雨天開不快不就應該把超車道讓出來?


你說他好像拿東西?第一個影片也沒拍到,第二個搞不好他要拿DV跟你互拍啊?

你講法律就要講證據。






除了你龜在內線和行駛槽化線的證據以外,
對於他有意加害於你的證據





你.............完全沒有!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賓士車在你後面搖來搖去,說穿了還不是因為你一直在內線?下雨天開不快不就應該把超車道讓出來?


樓上正解!

walakaho wrote:
你要撞上去,警察才會...(恕刪)


哈哈
頭腦清楚

真慘
看到2樓才發現
12樓正解!!

但這樣惡意逼車真的很危險
請不要這樣做!!!!



前陣子在國道上內線碰到超級龜車
閃它大燈不讓後,就從中線超車
沒想到那白爛竟然按我喇叭加閃我大燈
當下,我就切到他旁邊,把它往分隔島擠(沒碰撞)
它自然剎車切去中線了

為何不從前面擋它,而要用車側擠?
一則可以搖下車窗表達意見
二則記錄器拍不到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你龜在內線


最討厭龜在內線的車子
台灣交通法規也是常被龜在內線的駕駛者亂用的
改用縣長民意信箱檢舉..
等同公文..
一定要處理..

不然就是透過媒體檢舉..


不過..內車道..
要嘛讓出來..
不讓..自己想辦法超..
他都想辦法自己超了..就不要再叭了..
他超的危險..攝影的..自己也要付一半責任..
讓他過..他就不用超的危險..也沒有後續的事..

不是我要幫樓主講話 66快速道路連接平面道路何來的內線之說???

罵人前先了解該路段是高速公路還是快速道路吧 而且往觀音路段並不是高架橋而是 平面高架合併路段

高架平面路段限速80 平面路段都有測速照相 是要讓內線給你用飛的嗎??

你想開快想被罰錢你家的事 只有2線道 有本事你就飛過去

我只能說看到黑影就開槍的人真多

walakaho wrote:
除了你龜在內線和行駛槽化線的證據以外,
對於他有意加害於你的證據


herroa wrote:
樓上正解!


santanalee wrote:
你龜在內線

大支爸 wrote:
今天在快速道路上碰到...(恕刪)

公共危險有沒有譜呢?

油切烏龍 wrote:
罵人前先了解該路段是高速公路還是快速道路吧 ...(恕刪)


請問閣下:我哪一句話是罵人啦?

快速道路有二線,裡面就叫做內線;內線就是超車道。


請看清楚上述二行文字,我沒有罵人。OK?
我用600D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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