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ver memory wrote:嗨~~~幫你照張照吧...(恕刪) 反偷拍不用客氣,要把那些絕妙的攝影景點讓大家知道,可以去學習一下取景的技術我也來貢獻一張 這張已經好多個月了,最近有路過沒看到躲喵喵躲喵喵環河夜總會樹林往鶯歌方向
平安快樂才是福 wrote:幫人家碼一下吧...您可以提醒其他用路人小心被拍照, 但直接公部警察的的照片不太好。 公布沒有問題的,因為是在公開場合拍攝,但是貼到網路上的話,這名警察可以主張他侵犯人格權(包含了肖像權)而要求撤下(這時候也不會有甚麼大問題)。但是用小畫家幫他加鬍子並沒有比較好,可能還更糟,要是這警察覺得受到侮辱的話原 po 可能會吃上官司。詳細請參考民法 18 條與 195 條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