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赤霞 wrote:
你是真實呈現,主客觀...(恕刪)
話雖如此沒錯,
但也就是因為小弟我對法律等不是很了解,所以不想自己製造困擾...
我不清楚的是,檢附有日期的照片,是必須由拍攝該相片之器具所直接壓附上去的日期為憑據及證據力,
還是
只要有日期皆可,事後加工的日期是否可以...
而且,縱使最後證實該照片雖經加工標上日期,且日期也與該相片之拍攝日相符,無刻意故意捏造事實.
但,.....小弟實在沒那個時間與精神去走這個法律程序.為了怕麻煩...就饒了那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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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或許是我顧慮太多了~
不過,小弟對"法律不一定是保護善良老百姓的觀念",有深刻體會過,所以...不想淌這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