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a wrote:
好像要做筆錄的只限於有人受傷~
但如果只是財損,一切都是民事
...(恕刪)
這觀念不無疑問。
若要申請保險,還是要以警方的一些書面資料做研判吧。
即使有受傷,警察還是會用威嚇的口氣、誘導或晃點的方式,讓你們私下和解。
因為自己和解,就不會麻煩到他們做筆錄了。
doer410 wrote:
solio真慘.........
請問我現在該做哪些動作呢??
出險?或是有哪些可以保護自己權利的動作呢??
沒需要做筆錄或是有其他單子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_Tai8_YKLI
另外有人可以跟我大概估下車子維修費用嗎??
...(恕刪)
>>>
如果版主有保財損
就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 並辦妥出險手續
接著與對方聯絡 , 看對方進那一家保養廠
通知保險公司理賠員去會勘 , 跟對方保養廠談妥出險
理賠金額在保額內 , 這樣就可以了
>>>
如果版主沒有保財損
而對方有保甲 , 乙 , 丙式
對方會自個去出險 , 保險公司會來跟你要錢
不給 , 就等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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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正面撞繫 , 要看水箱 , 引擎損壞的情況
3~5萬 , 一定跑不掉
去原廠 , 他一定會開一張估修單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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