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enger wrote:太佩服了.....他怎麼不騎到中央去........機車不是等於汽車嗎??某人的名言.....(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833-392-2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19-1-4您駕照怎麼考的?
我跟我的前男友有騎過125上高速公路那真的是蠻恐怖的旁邊的車都在飆不過我覺得回頭不妥所以繼續騎但是騎到一半就有紅斑馬出現用廣播叫我們繼續騎到避車彎之後再停車本來要開罰單但是我男朋友是金門人警察可能覺得那裡沒有高速公路才會認錯路就沒有開罰單不過還是叫了拖車來拖到下個交流道結論是不要騎上去因為風很大龍頭很難控制而且周圍的車子真的太快了很恐怖
beje8765 wrote:答案是 : 11秒...11秒夠不夠來車看清楚並做出反應?絕對夠的...來車駕駛在看到王小明之後,甚至還可以喝口飲料,拿起相機幫他拍張紀念照,然後再慢條斯理的減一點速,幾乎沒有可能會發生撞擊(王小明不要蛇行就好)... ...(恕刪) 厲害還有動畫真是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