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肇責是在另一部車,那是他們兩個之間的事,
如果是兩部車都有撞到,那就兩個都要一起告,
否則法庭上對方可以主張傷害造成另一部車也有份,
甚至是更大份,那就吵不完了,
其實對方有保險公司處理也很好呀,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當事人處理?
雖然法律上你索賠對象是肇事者,但真正付錢的是保險公司,
況且你朋友的案子還沒完,受傷的是孕婦,到底有沒有影響還要
生下來才知道,現在談賠多少好像有點早,順利生產損失大概可以
估計,如果是更糟的狀況,恐怕不是賠個醫藥費可以解決,
建議先保存證據,當場沒有完成報案手續很不對,趕快問看看
因為當時急著送醫,看現在可不可以補報案,總之儘可能的收集
證據,朋友傷勢解決後,估算個具體求償金額跟對方求償,
對方不答應就先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才是提出告訴,
一步一步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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