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pp wrote:上TVBS了國道5號...(恕刪) 恭喜!恭喜! 有電視台幫你出頭!國道亂丟廢棄物案件 亦可向國道高速公路局或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環保署說明,對於國道上車輛亂丟廢棄物之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行為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環保署表示,雖然廢棄物清理法在指定清除地區對於亂丟一般廢棄物之行為,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但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法定罰鍰額高於廢棄物清理法,故於國道丟棄物品或廢棄物之行為,應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以裁罰,最少要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