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eagle12 wrote:
可以透過強制險來申請...(恕刪)
強制險是死亡或全殘給付160萬
如果沒到全殘看等殘廢等級來給付
醫療給付是20萬
說真的強制險真的不夠
多個一兩千買個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加財損吧
甲方 (我) 初步分析可能的肇事原因
駕駛人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部要安全措施
乙方 (對方)
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
雙方都有受傷,所以雙方都可提過失傷害,
對方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
肯定100%是有肇事責任,
至於您是否有無肇事責任,
要等車禍鑑定報告出來才可確認,
但可能會被冠上帝王條款,
駕駛人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部要安全措施
對付這種人就是不用理他,
開一個您出的起的價格給他,
如果他不要就和直接他說那就上法院見吧,
法院判的至少賠的有憑有據,不過會是兩敗聚傷.
還有如果要上法院,鄉鎮的調解委員會也可不用去,
不用到時再聽對方廢話一堆..
就說要直接上法院的調解委員會..
還有就是買隻錄音筆或是準備可錄影,錄音的設備..以備不時之需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