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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塞罰單...

嚮往自由 wrote:
影片調出來看,事情不...(恕刪)


我也是覺得直接給記者看.........
最好是新聞報出來.
讓警察自己來找車主銷單.

我看到的是你!!測到的也是你.......
比照畫面...感覺好瞎喔!!
這是不是雷射槍的盲點?

這好比警察說你有罪你就是有罪,搞白色恐怖嗎?
就影片看來 申訴成功機會蠻大 雖然沒有時速紀錄 但是有錄音

只是要多花時間申訴 此種取締方式本來爭議頗多 尤其在車陣中

我也遇過 只是當時無行車紀錄器 5部車前後行駛 攔停說我超速

還說有疑問去申訴 他是執法單位只負責執法.....只能吞下去

希望當事人翻案成功
條啊 wrote:
警察不查明車號......(恕刪)


台灣蘋果日報總部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電話:(02)6601-3456
爆料投訴
電話專線:0809-012-555 傳真專線:0809-013-666 電子郵件:news@appledaily.com.tw


應該是這一台才對吧
影片中2:30處
事主被栽贓囉




Jimmy.lai wrote:
這是不是雷射槍的盲點...(恕刪)


雷射槍沒有盲點

就是準心那個點而已~對準哪台就是哪台車~

就像是這樣測速

警車上不是也有紀錄器?
在YOUTUBE有壹傳媒連絡要幫他登
太誇張了警察濫用公權力
還好有紀錄器
希望事主能申訴成功
聲援這位大大
這樣的執法態度 太誇張了
自己眼花 就想隨便抓一個替死鬼來衝業績
我們這些可憐的老百姓 卻只能悶著接受
(因為拒簽罰單 好像又是我們的問題一樣)
希望這位車主不要白白的花這冤枉錢
記得申訴 or 付諸媒體
加油!!
希望事主能順利討回公道...

讓這位硬是亂栽贓的國道警察上報紙
難怪我有聽過說超速看到賊頭不要停~!!因為他來不及追~~更不會拍照~~

太瞎的警察了~~1分15秒經過測速~2分30秒才追上去說超速~~這中間經過1分15秒~~

只能說~~~申訴讓這位脫窗的警察出來道歉~~

條啊 wrote:
警察不查明車號......(恕刪)


太誇張!
我們相信大家硬叫警察向您道歉
看完影片能相信您
警察真是沒道德,不注意看車牌號碼
長官當然記警察大過一次
還有,超速車的人又傷害您
大家替您還清
您的行車記錄器不是很清楚
建議您買天行者x7
它含車速記錄、辦認車牌號碼
GO!您把您的影片交給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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