嚮往自由 wrote:影片調出來看,事情不...(恕刪) 我也是覺得直接給記者看.........最好是新聞報出來.讓警察自己來找車主銷單.我看到的是你!!測到的也是你.......比照畫面...感覺好瞎喔!!
就影片看來 申訴成功機會蠻大 雖然沒有時速紀錄 但是有錄音只是要多花時間申訴 此種取締方式本來爭議頗多 尤其在車陣中我也遇過 只是當時無行車紀錄器 5部車前後行駛 攔停說我超速還說有疑問去申訴 他是執法單位只負責執法.....只能吞下去希望當事人翻案成功
條啊 wrote:警察不查明車號......(恕刪) 台灣蘋果日報總部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電話:(02)6601-3456爆料投訴電話專線:0809-012-555 傳真專線:0809-013-666 電子郵件:news@appledaily.com.tw應該是這一台才對吧影片中2:30處事主被栽贓囉
聲援這位大大這樣的執法態度 太誇張了自己眼花 就想隨便抓一個替死鬼來衝業績我們這些可憐的老百姓 卻只能悶著接受(因為拒簽罰單 好像又是我們的問題一樣)希望這位車主不要白白的花這冤枉錢記得申訴 or 付諸媒體加油!!
難怪我有聽過說超速看到賊頭不要停~!!因為他來不及追~~更不會拍照~~太瞎的警察了~~1分15秒經過測速~2分30秒才追上去說超速~~這中間經過1分15秒~~只能說~~~申訴讓這位脫窗的警察出來道歉~~
條啊 wrote:警察不查明車號......(恕刪) 太誇張!我們相信大家硬叫警察向您道歉看完影片能相信您警察真是沒道德,不注意看車牌號碼長官當然記警察大過一次還有,超速車的人又傷害您大家替您還清您的行車記錄器不是很清楚建議您買天行者x7它含車速記錄、辦認車牌號碼GO!您把您的影片交給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