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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目前使用率使用率約40.6%,12月份需達42%。

在主機非免費使用的情況下...

系統不改不裝...

外型不改不裝...

成本比紙本的回數票還高不裝...

除非那超醜的機器改掉

不然送我也不會裝
送我

如果啦~送我!








我會裝!







l3c312 wrote:
除非那超醜的機器改掉...(恕刪)
南部好像要多開一條ETC車道?最近在岡山收費站在施工,若使用率未達標準為何還多開一條?強迫中獎?
都已經撐這麼久了,不差這幾個月!拒用!
這種簡單的系統以台灣的科技力來講,根本不可能會用這麼爛的東西。
我還為此寫信到總統府信箱陳情,但好個高工局局長回了篇官腔信給我!
只能說這事情不處理的話,2012的總統也不用選了。杜爛!

===============有信有真相===================

一、交通部99年11月15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本局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刑事部分本局相關
人員均獲不起訴處分。有關廠商人員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涉及詐欺、
背信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經台灣高等法院於99年3月2日以98年度上易字第
2214號刑事判決無罪定讞,足證本局辦理本案,一切合法。
(二)本局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重為第二階段甄審,
係依據最高行政法院95年8月3日確定判決辦理,本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相關規定,組成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事宜,於96年4月14日評選出遠通電收公司為最
優申請人,過程合法並無圖利之嫌。
(三)遠通電收公司之第三年度電子收費利用率雖不符契約規定,然因其尚未達ETC契約
違約成立之要件,故依ETC契約係屬缺失,本局已根據ETC契約規定,以書面通知遠通
電收公司要求其限期改善,屆期改善未果,本局將依契約規定辦理。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lee0313 wrote:
都已經撐這麼久了,不...(恕刪)

+1 支持你用選票
小馬的參選口號是『改革』

嗯嗯...............現在就有一個前朝惡政擺在這!

把這個爛東西改一改吧!!
我是有申裝啦



女朋友出錢的


如果有必要的話還是可以用回數票或鈔票


有誰人可以說服的嗎??
這種官商勾結的東西還好意思要人用?

叫遠通電收先收起來再說啦!!
嫌虧損太大~~那就不要作啊,收起來不是更好

最好笑的一段是

""曾大仁否決全民體驗案納入使用率計算,朗亞玲反問:「那我們幹嘛那麼努力?」""

不想作就送回給國家作,幹嘛那麼努力

BTW~車牌辯識要用人工???

不會吧~現在電腦不是可以自動辯識了嗎?

是遠通的電腦太爛?還是真的要人工?




國道計程收費 盼遠通推免費裝機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國道後年底要實施計程收費,朝野立委昨日強勢要求交通部不得強迫用路人裝機,交通部次長陳威仁則向遠通電收喊話,希望遠通朝「實質免費」努力。遠通則允諾,願努力拓展異業結盟,但無法免費裝機。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國道基金預算,朝野立委質疑,國道通行費要買一百張才有九五折,ETC卻每次通過都享九五折,甚至還有免裝機的全民體驗案,高公局根本是圖利業者,讓裝機者成了冤大頭?

高公局長曾大仁強調,遠通電收先提撥三千萬,等於是幫用戶先買了三千萬通行費;全民體驗案是只實施一年的短期方案,不會納入使用率計算。

立委一致要求,既然車牌辨識可行,未來計程收費也應該允許採此方式。立委並要求陳威仁表態,未來絕對不能強迫用路人裝機。陳威仁表示,車上機(OBU)價格太高,確實是ETC要進一步推廣的阻力,交通部希望遠通未來可朝「實質免費」方向努力。

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則表示,車牌辨識全面取代裝機並不可行,關鍵在於ETC合約規定可收費成功率需達九十九.九八%,但車牌需由人工處理,全民體驗案約二萬二千人參加,遠通就聘用幾十名工讀生應付人工辨識,一旦全面替代,成本非遠通所能負擔。

高公局官員也表示,如果車牌辨識系統只是把人工作業由收費站拉至辦公室,那就失去電子收費精神。

對於曾大仁否決全民體驗案納入使用率計算,朗亞玲反問:「那我們幹嘛那麼努力?」至於實質免費,郎亞玲說,遠通僅卅八億資本額,已虧損卅三億,要讓所有車輛免費裝機,得再準備六十億,遠通無此能力;但會加強銀行、手機、汽車業等異業結盟,讓消費者有機會免費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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