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_lu wrote:聽起來很合理,報警....(恕刪) 報什麼官啊!我不就是官嗎?!!~~~時間拉回現實~~~員警出車禍受了傷,所以員警都不員警了!只要另請員警來處理員警的事故,由員警協助員警送醫。很合情合理吧~~~^^
1. 報警...我覺得如果把它當作真的交通事故,那位警察也是當事人之一,所以不能自己身兼兩職吧(球員兼裁判?!).2. 有保險的話,叫保險公司業代...在電話中說明可能被警察勒索,他們應該有辦法處理這類的情形吧.記得記下那個警察的警員編號.
wrote:我說:那我陪你一千元吧!他說:那這樣只好送法院了。。。。。各位,你碰到這樣的情況會怎麼處理???) 他(警察)的對話 , 根本就是要 A 錢嘛 !嫌 1000 元不夠 ....不過話說如果真送法院的話 ,請問衝撞警察會只撞到 "手" 的嗎 ?不是都會撞到身體還是大腿的嗎 ?怎會手受傷呢 ?上法院應該可以用這個質疑是警察伸手被行駛中車輛碰到 ,並飛車主開車 "飛" 撞警察的手.....現在詐騙很多了 , 還來個警察詐騙....可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