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我朋友月收入三萬還更多 整體來看算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
老人家大概七十歲左右 身體還很健康 也還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若拿國民平均歲數來看 再活個十年左右應該還有個近五百萬收入
再加上喪葬費用等 以及預留談判空間等 另外也考量對方肇事者能力應該可以負擔 所以才算到這個金額
當然不是說看人家有錢就敲詐對方 如果真要敲的話應該不只這金額
也有過的案例賠出來的金額遠高於此金額(八百萬以上)
按照一些查到的判例來看 肇事者和被害者的經濟能力等確實是一個考量的重點
有的肇事人經濟能力本來就不好 法官判賠金額就偏低 有的是經濟能力沒問題的就判賠較高
如果不是被害者家中有房貸壓力的話 說真的也可能3百萬就接受 所以我朋友目前其實也是很為難
我目前是勸他能和解就談看看 真不行再上法院
說真的人命我也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算價值
但我個人是認為既然受害者家中真的因車禍陷入困境 肇事者經濟能力相當ok
賠這金額讓受害人渡過困境 會對肇事人造成很大的負擔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