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剛剛發生過類似的車禍
幾週前,我也是要左轉,我在汽機車混合道(該路段只有對向兩線道),旁邊有機車道
我要左轉,已經打了方向燈,結果後方的學生雙載,從我的駕駛座旁邊撞下去(駕駛座旁就是雙黃線)
對方有受傷,對方也有車損
當時處理的警察也跟我說,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我錯
強制險的保險員也說,我錯
因為我有保險,所以就去出險了,管他誰對誰錯
前兩天,車禍責任鑑定報告出爐了
結論是,對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需負擔全部責任
其實,我自己也覺得,機車從駕駛座這邊超車本來就不對,更何況還撞到我?
總結,台灣人對於法律的解讀,僅止於字面上而已,只會成天掛著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就是錯的
屁啦,照這樣解讀,對方逆向行駛撞到我要轉彎,也要算我錯啊?
請警察杯杯還有相關人員多詳讀點交通法規,好不好?
幫幫忙自己就是執法的人員,連自己要執行的法律都搞不清楚,笑死人了
錢這麼好賺喔
第一我有打方向燈~
我猜可能是機車騎士沒看見~
因為下車查看時~
騎士就說我車的方向燈....
(此時他看到我方向燈再閃)
說打太慢了...
(小弟是猜他原本"應該"是要說我沒打方向燈才對...)
("應該"是跟後座的妹聊的太開心而沒注意到= =...)
再來他說我車突然停頓一下~以為我要右邊停車~
可是因為路小條所以我時速慢加上我要轉彎一定會踩煞車~
(有誰轉彎不踩煞車的??尤其是進入小巷子裡?)
再來他的機車倒車位置在"逆向"車道~
我的車要左轉所以車頭是斜著要彎近巷子的位置~
小弟當時跟警察說~
他沒保持行車距離還有逆向超車~
再加上我轉彎的弧度已經出來了~
(照理說他要讓才對)
結果就說是我的錯~
搞的我好像開車就是不對是我的錯一樣.....
(ps:此條路線無機車專用道~就一線道而已~且紅線停滿附近住戶的車子)
對方騎士好像被嚇到一樣~
(其實我自己也被嚇到.....)
對方都是由朋友再出面說合解合解.....
一直說自己也出過車禍不合解不然就雙方先吃罰單之類的~
(他指他朋友逆向吃罰單)
(他指我左轉吃罰單....問題是又沒有禁止左轉何來罰單之說?)
我整個不想說話...
一直說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最後交通隊有來~
看到車禍現場也沒說什麼~
就說~開"一張證明"並合解~
然後將證明轉交給保險公司~
各自的保險公司會將各自的車輛修理好~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最後是沒有照交通隊所說的做~
而是照一般的程序畫圖寫三聯單之類的~
請問交通隊給的證明保險公司真的會採納嗎???
LOCATI0N wrote:
車禍責任鑑定報告方便...(恕刪)
我有保車體險,車子目前已經維修完畢,更換了一些東西
所以已經算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的醫藥費也由我的強制險去處理,所以我都沒有花到一毛錢
也沒有浪費任何時間去處理這件事情
車禍責任鑑定報告是因為我想要知道肇事責任的比例,所以打電話去交通隊問的
交通員警清楚的表示,依照目前的路權法規來看,我是沒有責任的
我轉彎,我車速怎樣,都跟後面的無關,我如果要左轉,他在我後方五百公尺
一直騎到我的後方,然後撞上在等待左轉的我,這樣我也要負責任的話,那誰敢開車出門?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是不對,沒有什麼灰色地帶
雖然說,01的習慣是沒有圖片就沒有真相
但是這種事情,我覺得我沒有無聊到要去說謊或是誤導
沒有意義
believefree wrote:
感謝大家的回答~第一...(恕刪)
千萬,第一時間,不要私下和解
如果你的車有保車體險,記住,千萬不要私下和解
我來跟您說處理的步驟
車禍發生後,警員會先到達現場處理傷患或是車禍現場
等到交通隊來後,會開始丈量,繪圖,然後開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你一張,對方一張。上面會有你們兩的車號,車主姓名,電話等等資料
把對方的情緒與傷口處理好後,就可以回家休息
接下來
去原廠,記住,是原廠,尤其是當你是比較沒有事故責任的時候
請原廠的保養場,直接幫你出險,交由原廠的人員與保險公司的理賠員聯繫
約定時間,請您把車輛開去估價,準備維修
再來,如果對方有受傷,這段時間就多少關心對方一下,就算自已是對的,關心別人一下也沒有關係
保險公司接下來就會進行維修與理賠的程序
等到兩週後,交通事故責任鑑定報告書下來,你就會知道這件車禍,你要負擔幾趴的責任
保險公司會從你的責任中,去追討維修的費用,如果您錯比較多,您就不用付錢,但是明年會漲保費
但是如果對方錯比較多,你也不用繳錢,保險公司會去跟對方要錢,或是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協調要賠到哪裡
總之,私下和解,你的保險公司就不會理您了,不可不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