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KEI wrote:
就在此時,內湖特力屋...(恕刪)
此時最好作法,推幾輛手推車放到左右的空位中,然後給他卡死。

程一田 wrote:
對於這種停車方式,我也很不認同
但是最近,慢慢的,我對於這種停車方式,竟然產生了認同感
原因是這樣的
現在有很多賣場、百貨公司或是停車單位,為了讓停車場能多畫出幾個位子
幾乎畫的停車格就跟國產兩千西西的轎車體型一樣大小的格子
試問,這樣把車停好,怎麼下車?
就算可以下車,也要很小心,然後隔壁車子的小朋友,一下車,就把你的門搞凹了
請問,這是誰的錯?
我認為是規劃單位的錯,我認為是賣場、百貨公司不用心規劃的結果
所以我慢慢的,可以接受,在格子畫的很小的地方,或是不合理的地方
一次停兩個位子的事情
但是,如果是位子很寬大,殘障車位,或是造成人家不便的任意停車
我覺得還是要鞭一下,那種行為就不是規劃單位的問題了
是個人品德與白目與否的問題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