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5444 wrote:
之前與路人甲發生行車...(恕刪)
100%的假車禍
在一般的作法 我先說 這個部份最好找律師確認 不過律師諮詢費挺貴的 最好找有一種是律師公會提供的免費諮詢服務
首先頭部外傷是造假他已經承認了 你接下可以主張對方要證明腳部挫傷是車禍當時產生的
並請法院傳喚主診醫師到場作證 說明當時診斷腳部挫傷是否為車禍當時產生的
如果醫生證明腳部挫傷是車禍當時產生的 你可以質疑他診斷後開立的時間為何相差四個月 是否涉及偽證罪問題
這邊的重點不在於開立的時間 而是"診斷"的時間
(所謂偽證罪的意思不只是造假而已,還有拿最新的傷口當過去的傷口再講)
如果醫生證明腳部挫傷不是車禍當時產生的 這張醫療證明在此車禍案件效力實屬無效
故對方若無法提供其他傷害證明的話 傷損部分完全告不到你 你還可以跟對方請求訴訟費用
(誣告需要對方是用刑事案件告你才能用的法條 民事只能請求訴訟費用而已)
剩下的就是保險公司跟對方的詐欺官司了
他不敢用刑事告你附帶民事求償的可能性有一個
就是他當時完全沒傷 不敢用刑事告你過失傷害(車禍造成受傷是成立的)
因為會被反控誣告罪
如果是我自己要製造假車禍 我就會拿刑事逼民事和解 根本不會跟對方跑民事法庭 因為敗訴還要倒賠對方訴訟金額
但是刑事敗訴有刑責更慘 當時對方有拿刑事威協你和解嗎?
以上讓樓主參考 睡覺去....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