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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了!!對方有沒有責任賠錢?




這位大大先不用急著花三千送裁決啦,
你手上的事故登記聯單上面你仔細看,在第二點有提到
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後打電話到所屬交通隊申請 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
申請這個是免費的 上面會說明誰是主因誰是次因
問題釐清後在談賠償也比較有個依據
以上供你參考
onlyqk wrote:

真好
看來真的要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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