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e_tw wrote:99年9月30日 1...(恕刪) 過失傷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連過失傷害的前科算下去.....這條值七八萬.....對方只要求五千算還還好......在沒有證具的情況下......我看你只能認了.......乾脆叫對方合解書簽一簽五千吐痰丟在地上轉頭就走...........(就算有行車紀錄器~只要判定你有0.00001%的肇責~過失傷害還是會成立~)k5792688 wrote:請他跟保險公司處理‧...(恕刪) 沒做現場仗量判定對錯~保險公司才懶得理你~
樓主&樓主身邊的友人對處理這種事應該都沒經驗吧...(不然聊天時多多少少會聊到,可以經驗分享)樓上有人幫你分析過利弊了,花5張小朋友.以後遇到和行人、或兩輪有關的車禍,記得叫警察,因為幾乎都會有人受傷。有人受傷,就有刑事的問題
現代人一堆獅子大開口我是不知道對方傷多重啦單純擦挫傷的話就給他2000元+醫藥費強制險出不要就去告合理的費用就是你可以接受的費用你不願意付5000就是陪他上法庭調委會到開庭還有很多次調解你可以陪他慢慢玩
如果樓主自認為沒有過失的話,那應該可以慢慢玩了沒有監視器佐証的話,對方怎麼斷定是樓主撞到人的就算對方提告好了,就撞擊的位置來看應該很容易判斷出對方是否逆向吧另外對方報警說肇逃的部份,可以反告對方嗎?(如污告毀謗??)不要讓其他人覺得事故後報警肇逃就可以坑很多錢,大家都來玩這一套就好了>"<
社會很多不公平,有關刑事的問題,不管會不會成立,花5張小朋友就能先解決,真的趕快解決掉!雖然你這個是小案件,但如果有起訴,法官判賠500就好,你還是有案底,而且其間你的精神損耗絕對大於五千的好幾倍!你是被告,不要冒險上法院,買個經驗,以後你就懂了!不管是大小車禍,一定要報警再提醒,五千元真的要解決掉,寬心一下,就當幫助別人,你隔天就馬上沒有負擔了,切記忉記我是過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