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包後先是撇清關係,證據確鑿要進入法院程序眼見事態嚴重了才來個委曲求全,最後再放個大絕招以死相逼,這不是千金難買早知道,而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標準的不見棺材不掉淚,若現行犯是青少年,問為何要這樣做,但想必是"因為好玩"....
網路世界本來就是一個很容易極端情緒化的環境,不用太在意別人的謾罵...我支持樓主的做法,姑息養奸只會讓惡人更囂張,我碰過那種人,他們附近的人都不敢惹他,結果跟我有糾紛,我就告他,為了一些小事,官司打得很累,但也不是沒收穫,多增加了很多法律常識,也不再怕進法院,同時也讓對方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任他霸道...我相信附近受害過的車主也會默默感謝樓主的...
投支持一票...不管你多老.犯罪了..就是犯罪...沒有啥情情理法..那不然大家的愛車.被刮了死好嗎...建議老翁還是早走早超生..不要再為社會及家人.製造事端了...要是我的話.還是想加減叫他家人賠一些..如果板大經濟可以的話.就算了吧...
記者說的可以信的話,大便都能吃了現在新聞那一個不是專挑危言慫聽的說不是挑有觀眾的方向去寫難道還寫車主氣憤不已,全民應指責該名老人及其家人系厚嗎這樣是沒有讀者的所以若事實真如版大所說版大這樣處理,我也認為合情合理,而且並未財大氣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