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而言生命是無價的...就算受害者家屬向肇事者求償 450億 我也覺得太便宜對方了~我個人認為一命還一命才是公平合理!!!闖了禍出了人命還敢拿民代出來壓人...真是有夠會唬爛...到時後鬧到開記者會看哪一位民代敢出面護航肇事者~如果版大的朋友是在台中以北的話...真的需要找律師而且不知如何處理的話...小弟我樂意推薦一間律師事務所~真的有需要的話可以PM給小弟我...本人會立即回覆!建議版大跟受害家屬信心喊話...這個社會絕對支持弱勢的正義...不需要被一些雜碎的言語給嚇到!如果不給這些酒醉累犯一個狠狠的教訓...不知道下次還會害到誰!!!
我個人的感覺 , 調解委員會就是"私了" , 既然對方想要"私了" , 就用黑色正義來"私了"吧~~~以上是一部未上映的影片中的一句劇情對話 , 如有雷同 , 純屬巧合喔酒駕基本上就是蓄意謀殺了(喝了酒還執意開車上路不是故意那是什麼) , 既然是蓄意謀殺怎麼可以丟給調解委員會呢 ? 這是公訴罪吧 , 不是警方懶 , 就是檢察官懶 , 不然就是立法委員修了一個爛法來保障這些要交給"天來收"的貝戈戈 , 陰陽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