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內側車道有畫禁行機車以外,中間與外側車道都沒畫
現在連中間車道也畫禁行了...(已經畫好一陣子了)
靠近整排賣清粥小菜那邊..
最外側整排的路邊停車+公車站牌+龜速找客人的小黃..
還有招攬客人的婆婆媽媽都站到路邊來..
騎機車的要騎哪裡?
另外,公車載完客人直接45度往右切,..馬路是你家廚房啊..
十多年前的公車司機根本不會這樣開...
TAMAMA01 wrote:
常有人說機車不能騎快車道其實完全錯誤
因為這些人連機車是交通法規上的汽車都不曉得 整天在那邊機慢車機慢車的
我只能說政府洗腦太成功 這絕對可以排得上最成功政策的前五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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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員會說:基於99條一快一慢的精神,偶還是有給你們兩條車道可以行走,是你們自己不走,反而跑到禁行機車道上的!被開罰單怪偶啦?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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