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傳單跟DM那個我一定會拿,因為他們沒發完就不能下班或者沒很多錢拿,但是玉蘭花我會看情形,如果是老婆婆,我一定會買而且就給他一百,還有如果在大太陽下,看到一直頂著大太陽又沒有辦法遮陽的路段我也一定會買,兩次在中正交流道,都看到那個阿婆頂著大太陽,停紅燈時剛好停在內線我就跟他買了,畢竟只是少一個便當錢而已,讓他早點下班也好!但不管是傳單、DM、玉蘭花都只有一個下場,就是都到達目的地第一件事就馬上丟垃圾桶...真的不喜歡玉蘭花得味道~會暈車...自己開車還暈車,誰受得了......
我不會拿,我覺得不應該助長這種現象,有愛心或是想助人不是這樣用的,也常看到一堆年輕人在發阿!!只是還沒有出事而已,等哪天因為這樣使人受傷亡,上了新聞就知道了....這樣一堆人在馬路上跑來跑去,太危險了,業主才是最不應該的......而且對市容也不好看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聽勸阻者,處行為人或雇主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撤除:一、在車道或交通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或其相類之物。二、在車道上、車站內、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站,任意販賣物品妨礙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