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FISH2 wrote:第 95 條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恕刪) 你沒有回答他問的重點,機車優先道跟機車專用道有沒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