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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的重要性

killerx wrote:
這個社會病了嗎??雖...(恕刪)


這樣會造成後方車危險,應該把佔用內車道的人蘭下來了解一下才對
奇怪了
車開內側可能因為聊天
被說成疏忽
那 超到前面 沒車還緊急煞車
就沒有錯嗎?

真是損及我對VOLVO的形象啊...
黃蓮莫亞 wrote:
正確答案是不行的,未...(恕刪)


原來有這種規定喔,那麼那台車主真該死
lnz9024 wrote:
你太過激動了~~這不...(恕刪)


"嫌我開太慢"~~ 對於想要超車的人就算是 110 也是太慢...

接受訪問時總是會多為自己說話

但是 實際車速是多少? 不知道

天雨路滑...路況本來就不好


PETER 沈 wrote:

天雨路滑...路況本來就不好


路況不好就請開外線道…
如是那SMART遇到我…
我就超過後放油門讓車自已滑…
我也沒有煞車也不能說我公共危險…
他那台SMART知道當前車被擋,中線又超不了的那種感覺…

十個月是起訴,
不見得法官就會判十個月,
且我覺的就算是VOLVO十個月,
那台SMART也沒有好到那去…
自以為是…高速公路又不是他家的…
開車多禮讓, 就能避免掉8成以上的糾紛

後方的vovol 的車主, 打了N 次的超車燈, 而SMART 車主顧聊天, 還是佔內線慢慢開, 完全不鳥他

仔細看了一下, SMART 前方通行無阻, 並沒有壅塞的情況

天候不佳開慢天經地義, 中線外線永遠歡迎它

一個銅板敲不響, VOVOL 駕駛固然有錯, 但SMART 駕駛也是需要負點責任
今天在國道一苗栗往北車陣一度擁擠.
當直到車輛逐漸散去.前面一片光明時.
快車道上車陣前領軍的.一輛A秀駕駛悠哉的一手拿著食物在啃.

無言.氣死自己沒藥醫.
人家不讓道,頂多就是沒有駕駛道德,或是違反交通規則

旁邊有其他車道可以開

開到人家車前再急煞,叫人家怎麼閃?真的是十分危險!

分別是故意要讓後車出車禍

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10個月,實在是太輕了

Volvo的行為雖然不可取

但一直佔用內線到真的很機車

老實說我覺得volvo車這樣做還不算太過份

給不讓路的人知道內側車道是很恐怖的(笑)



後車追撞是後車安全距離保持的問題

如果真的是跳出一隻狗或其他原因造成急煞

後車一樣kiss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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