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 A 無駕駕車 但尚遵守交通規則 , 但卻被有駕照, 闖紅燈的駕駛B 給撞死了.
所以B可以主張 : A 根本不應出現在現場 , 所以A應附完全責任?
這樣不對吧 ...
難道A有駕照時 , 此事故就不會發生嗎?
肇事原因是B闖紅燈 , 跟A有無駕照是兩碼子事...
法律規定很合理... 沒啥吊詭的..
還有這跟台灣也沒有關係, 不要有事沒事就說 " 這就是台灣阿 "
台灣真雖.........

angus_huang wrote:
有無駕照跟肇事原因並無關係吧..
假設 A 無駕駕車 但尚遵守交通規則 , 但卻被有駕照, 闖紅燈的駕駛B 給撞死了.
所以B可以主張 : A 根本不應出現在現場 , 所以A應附完全責任?
這樣不對吧 ...
難道A有駕照時 , 此事故就不會發生嗎?
肇事原因是B闖紅燈 , 跟A有無駕照是兩碼子事...
法律規定很合理... 沒啥吊詭的..
還有這跟台灣也沒有關係, 不要有事沒事就說 " 這就是台灣阿 "
台灣真雖...(恕刪)
maki8250 wrote:
據當事人A說:我騎乘機車待轉,停在二個停車格的中間,車頭朝待轉方向,
機車是靜止沒有車速,我確定雙向沒車輛準備起步時,
就與對方發生碰撞,我完全沒看到對方機車。
tw605304 wrote:
小弟不大了解?
怎麼會沒關係?
那要駕照何用?
連交通法規都沒看過的人,怎麼遵守交通法規?
.
法律規定有它的用意,卻不見得合理
小弟覺得,判決應以肇事責任為主
只是要增加無照駕駛條款
當無照的駕駛人,肇事責任高過某個比例,應加重處罰,甚至以公共危險罪法辦!
不能只有開單了事
難道考駕照,只是為了車禍時,不會被開無照駕駛罰單?
angus_huang wrote:
就邏輯上確實無關.....(恕刪)
angus_huang wrote:
這樣的法律更不合理, 不如加重無照駕駛的罰則實際一些, 有沒有駕照一句話.
肇事責任比例有時很難明確的判定吧 , 這樣是不是給法律創造了模糊的空間呢?.....(恕刪)
maki8250 wrote:
據當事人A說:我騎乘機車待轉,停在二個停車格的中間,車頭朝待轉方向,
機車是靜止沒有車速,我確定雙向沒車輛準備起步時,
就與對方發生碰撞,我完全沒看到對方機車。
據當事人B說:我車速約35~40公里左右,我行駛到發生地點前我有看到對方機車,
當時距離約1~2公尺,我是騎在外側車道靠近中間車道線的位置,
對方機車在我右前方行駛,對方已經開始左轉才打方向燈,我立刻煞車,
但因為距離太近,所以煞不住就與對方機車左側發生碰撞,
因為後面車多所以移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