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最近一直沒有時間上來回文。先謝謝上面的諸位給我許多寶貴的意見。
最近對方保險公司的回覆是車子可以報廢,但殘值只剩10萬元不到,而如果要修,理賠金也是這麼多,聽了真是欲哭無淚。
請問我可以要求他「回復車子原有功能跟外觀」嗎?畢竟我人只受輕傷,也不想告對方過失傷害,工作損失精神損失也不要求,只求回復原有生活狀態。
請有車禍賠償經驗的大大給我一些意見。
這段時間跟保險公司的折衝,實在是精疲力進,畢竟他們是全職在那裡跟你耗,一個上班族實在沒那個精力。

如果你是從事保險工作的大大們見諒了,我是在讚美你們非常盡職,唉!車子回來我會去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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