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Chen wrote:要不是高速公路車速快...(恕刪) 那一瞬間你只咳了二聲,其實是想說些什麼吧?JerryChen wrote:為啥不讓!他車速度在你之上...兩位車主都該檢討...(恕刪) 為啥要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一條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JerryChen wrote:要不是高速公路車速快...(恕刪) 在01上,很多高手(嘴炮高手),會認為你不會開車,看到這種家裡有急事或要趕去醫院的人,你應該放慢速度讓他們過,因為他們很趕時間,你開慢就應該閃一邊不要擋路,這是01的傳統....他們只有這樣說才會顯示出自己開車技術很好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