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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優先通行權(2011/1/10更新)


stone46shih wrote:
行人只要在斑馬線或枕木紋...等行人穿越道上
行人有絕對優先通行權


+1,
話說早上上班途中, 經過一個路口, 一位歐巴桑正穿過對向車道, 然後在中間停住,
我也剛好到路口, 煞車停住, 要歐巴桑先過, 但右側有機車 (大概看我停住了也減速), 我順手按叭一聲警示一下. 當時... 我綠燈啊!!!

讓行人先過是應該的, 不過讓的時候也有些危險性.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stone46shih wrote:
小弟聽了之後也是非常...(恕刪)


板大標題在台灣絕對不適用
台灣雖為法治國家
但很遺憾~很多事是可以扭轉的
記得以前修法律課時我的老師有說
"法庭沒有對錯~只有輸贏"
就看你有沒有證據

--------補充--------
所謂行人絕對優先通行
是指車輛可注意到行人而且在安全煞車距離下(行人已走至斑馬線上)
"行人擁有絕對通行"

但車輛已行駛至斑馬路附近(EX離斑馬線僅剩10M距離)(行人未走至斑馬線上)
此時行人就"無"絕對優先通行

這2點要注意

行人並沒有"完全"最大

如車輛行駛時"才突然發現"有行人在"斑馬線上"
代表駕駛應注意斑馬線狀況而未注意
撞上了~可就要負責囉

--------------------------------------------
以下給blockquote

違規不一定全錯
守規定也不一定完全沒錯

舉個例子

案例1
A行人"非突然"闖越紅燈
B車(速限內)也在50公尺處查覺並採下剎車
但因煞車的慣性滑行還是撞到A行人

此時
A行人刑責較大60%以上
B車較少40%以下

案例2
A行人"突然"闖越紅燈
B車"馬上查覺"並採取防禦措施(這點要B車證明是"馬上查覺"並採取防禦措施~這也是極容易發生爭議點~所以有行車紀錄器是最好)
但仍然撞上A行人

此時
A行人刑責100%
B車無責任

總和

你一開始有注意到行人也有距離可以採取防禦措施(剎車~閃避等)
但你仍然撞到他~車輛要負較大責任

如一開始"無法注意"~是行人自行"突然"衝出
導致已經慘取防禦措施仍不及而撞上
那車輛責任較少甚至無

(比例是因個案例判決會有所差異~取個大概~)

所以有神經病拿著牌子上面寫"撞死我"然後在高速公路亂跑
你仍然不可以撞他


總之

相同的車禍
都會有不同的判決
(取決於"筆錄"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證人"證物"等等)
都會有不同判決

所以一件事不能只看表面~媒體也不會跟你多說(反正有血腥~震撼~名人的話就會"誇大"報導)
只能拿來"警惕自己"不要做出報道內所提到"違規"的事情

andy7768 wrote:
日本敢定這個標準在斑...(恕刪)

其實日本也不是沒有人會任意穿越馬路,只是比例比台灣少很多。
之前去本玩,過馬路時都很守規矩,但是有時候行人用號誌燈還是紅燈不過左右沒車時,卻發現旁邊的日本人開始過了,結果只有我們在等綠燈,隔天開始,大家走就都跟著走了。
也有遇過兩次有人闖越大馬路的(不過無法確定是不是日本人啦),一次公車司機有煞車,然後按好幾下喇叭,一次計程車司機是緊急煞車,然後停下來讓那個人先過!
stone46shih wrote:
最下面是這幾天一件交...(恕刪)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英國一個很有名的車禍判決案例,
被害者在一條公路上擅自過馬路(闖紅燈),被汽車撞死,
也造成汽車損毀,英國法庭判決汽車駕駛人無罪,
連帶的被害人的親屬要負責賠償汽車損失,
理由是, 行人權利不可以被侵犯,
但是,如果"行人不遵守規則而輕犯他人路權進而造成財產損失或死亡時, 行人將負法律責任"

這是台灣做不到的,這就像高速公路明明規定不能走人, 有人穿過而發生意外,
駕駛居然會被判刑,

訂交通規則的用意就是要大家在路上走的安心,
而不是走內外線或過馬路時要隨時提防他人不守規矩.

艱深的課題 多爬文
如果說撞死闖紅燈的行人駕駛不用負責,那這個社會會非常可怕。

ken5610 wrote: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英...(恕刪)

類似的判決在台灣也有,
同樣是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
但是現在討論的是行人"在斑馬線上"的絕對路權...
orea2007 wrote:
如果說撞死闖紅燈的行人駕駛不用負責,那這個社會會非常可怕。


沒錯,我們來想像一下會多麼可怕。

先講合法的,

每天都會有闖紅燈的行人被撞死。不管是有意無意還是恍神的。

再講不合法的,

智慧型犯罪多了一種型態,故意跟蹤討厭的人,一發現他以行人的身份闖紅燈,就撞死他。

所以有時法律是為了維持社會的秩序,沒有絕對的對錯。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ken5610 wrote:
這就像高速公路明明規定不能走人, 有人穿過而發生意外,
駕駛居然會被判刑,


有嗎?
能不能舉個實際案例?
liubibop wrote:
很多行人雖然在綠燈...但沒走在斑馬線上.那怎麼算


行人的絕對優先路權只在班馬線或行人穿越道上,
沒走在班馬線或行人穿越道,
當然就沒有絕對優先路權
stone46shih wrote: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即使行人闖紅燈也是!!!
...(恕刪)

那設置行人紅綠燈的意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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