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umips3 wrote:沒違規也照攔下來呢~...(恕刪) 沒違規被攔下來不服可以跟他理論不然就去申訴雖然通常申訴都不會過除非警察真的錯的很離譜...再者你確定被攔下來是開紅單不是登記車號的例行公事而已?違規就別上來發洩或取暖了自己錯在先就別怪警察手下不留情還笑裡藏刀話說我忽然間發現樓主是今天才註冊耶...名稱: ayumips3來自:註冊: 2010-06-20
自己有錯的話 就摸摸鼻子吧開單貢獻可多了 增加收入 還能避免一個可能因為違規而出事的人呢相較之下 比一個因為這樣而註冊上來PO取暖文的 實在是有貢獻多了至少他們還有在做事 警察也是人 不要太苛責了說到台中治安差到爆我是覺得 媒體誇大了我自己住在這 我沒有什麼治安非常差的感覺我認為 台中所謂的治安差 只是針對道上自己的事情而較少波擊到民眾比起某些地方出門會被飆車族砍我在台中晚上出門還比較有安全感
k4653 wrote:自己有錯的話 就摸...(恕刪) 我小時候也住台中我媽是台中人我外婆、外公、大阿姨、舅舅、舅媽、表姊、表弟、表妹...一堆親戚都住在台中也都住了20~40、50年了我也不覺得台中治安有像媒體說的那樣差到一個極點不過警紀敗壞好像倒是真的(?)
警察出來臨檢當然是無話可說當然也是自己不違規就不會有什麼疑慮但是講實在的最近台中的警察躲在路旁抓違規真的是多到很誇張常常可以看見4.5個警察在開紅單這樣臨檢除了跟黑道說 最近開車不要走太大條的路跟抓一些平民百姓來進貢國庫真的還有什麼實質意義呢最重要的是連維安特勤也是拿來當臨檢放路邊用像前幾天晚上才看到一個媽媽開車載著小朋友被特勤小組拿長槍盤點噢對 寧可錯殺一百 不可放過一個但在我眼裡這些都是狗屁的官僚作風為什麼不能把警力用在該用的地方呢?
你如果有明顯違規,警察是一定可以攔你的。但是如果是一般性的臨檢,你又沒有違規,其實是不可以隨便攔你的。例如大家經常在週末晚間,在會有警察在路邊任意臨檢,一停車就叫你「吹一下」其實是不可以的。大法官解釋之釋字535號裡頭就明確說到: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意思就是,除非你騎車遠遠過來就看到你東晃西晃,很危險,不然隨便就攔你下來,是侵犯到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