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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內車道,這樣解決如何?

iv2044 wrote:
""占用內車道"的攻防大戰每隔幾天都會在網上出現一次,但炮來炮去都炮不出個所以然,一上高速公路還是一樣堵的堵、塞的塞、會龜在內線的生物還是一樣怡然自得的龜著

小弟的想法很簡單,在網路上吵這個是炒不出個蛋的,想要讓大家正視這個問題,只要號召三~四台車,車身彩繪"龜車無罪、並排有理",一路從北到南、再來個從南到北內中外車道各佔一台併排定速八十,,保證回堵數公里,搞它個幾次一定造成民怨,高高在上的"大人們"就會出來解決龜車、佔用車道、定速並行的問題了


有人願意響應嗎?小弟可以贊助罰金,如果條伯伯真的會出來開單的話!...(恕刪)



hi:你好

如果真有誠意的話,請不要只贊助罰金

因為國道上不是只有龜車

我覺得這三名"勇者"除了罰金,

更可能要面對台灣駕駛的另一項美德--->動私刑

(比如,開到前面然後急刹,比如說,大卡車直接把小車的右輪壓下去…)

所以可否順便考慮一下這3名勇者的"憮恤金"

用到的機會很低,但總要預防吧…
l0919022554 wrote:
法條不改無論怎麼做都會有藉口
...(恕刪)

這我倒是不認為,看法條怎麼修而已!
我一直認為,只要把內線速限提高到160km/hr!!
就可以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
龜車躲都來不及,哪還敢佔用.........
Heel toe bend symphony?
治標不治本

我們教育....

我們的人民習性.....

我們的法治法規...

我們的執法效率...

我們的.........


本不治

再多方法也沒用


且怎會贊助金錢

去唆使人做不對的事


那不如把錢拿出來

做幾個動畫

錄幾段影片

在網路放送

再看是否能進而 再在TV 上撥出


以教化不了解和不懂的人



那會有更多人為你喝采




記得順便也做一段

[內車道不是超速道] 的影片 或 動畫

而不是只做

[內側為超車道]


不然一些大頭症 或 自以為是的人

會認為內側 [可以超速] , 所以比我慢就是 [烏龜]

而去 "選擇性" 的遵守交通規則

這種白目的人也很多,很多


l0919022554 wrote:
有計畫性的造成交通堵塞跟一般龜車事件能相提並論嗎?


如果您認為小弟的行為是"蓄意"而不恰當,那請問您每天出門碰到的龜速駕駛人不是"蓄意"佔用內線?


farenzo wrote:
這我倒是不認為,看法條怎麼修而已!
我一直認為,只要把內線速限提高到160km/hr!!
就可以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
龜車躲都來不及,哪還敢佔用.........


目前國一國三速限最低也有90,一般是100~110,但是內線卻還是有80左右老神在在的駕駛,三不五時也會來一台剛上高速公路就用60直接晃到內線的,完全不管後方一推緊急剎車的用路人,就算提高到200對這些人來說有差嗎?


dylai13 wrote:
更可能要面對台灣駕駛的另一項美德--->動私刑

(比如,開到前面然後急刹...(恕刪)



前幾天剛有一個"動私刑"的新聞,當然動私刑的躲不掉刑罰,不過龜車呢?



小弟敢提這個議,就是要受罰,罰到大家都看的到,在台灣講道德、講禮讓已經沒用了,大家在網路上吵得沸沸揚揚,又有幾個龜車車主會上網?會看到?

不弄到警察出來開罰,這些佔用內側車道的人完全不會理你
iv2044 wrote:
如果您認為小弟的行為...(恕刪)


看看你的本文跟龜車有什麼不同吧,不想跟你去強辯,是非對錯希望你自己心中有個底線

到底是龜車駕駛多還是會禮讓的駕駛多?因為少數龜車駕駛你要妨害多數正常駕駛人身安全?

龜車只佔據內線超車道,你要三線都佔?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有聽過嗎?

你跟龜車駕駛有什麼不同?同樣是為了達到自己目的不管別人方不方便


不再回覆此文了,無解

iv2044 wrote:
"占用內車道"的攻防...(恕刪)


前幾天新聞有看到吧

有人反對龜車故意去那台車前面煞車造成後方車禍被求刑10個月

你除了出罰單外可能要想一下如果有人因此被抓去管怎麼辦??

我的想法很簡單:

不是別人做錯你就可以跟著犯錯,
龜車最多影響到你慢一點到達目的地
太激烈的反應會照成別人身體財產的損失
這不符合比例原則.

內線龜車目前法律就可以處罰,只是警察不抓,
為什麼不抓我不知道,
有可能是舉證困難或是警察覺得不嚴重所以他不抓.
或許是大部分人都覺得不嚴重所以警察也不想抓,
至少我遇到龜車, 我頂多罵聲 "老師勒"
我最多等機會換車道或是開慢點,
我還是想辦法說服自己:別人有別人的難處, 放輕鬆.
l0919022554 wrote:
看看你的本文跟龜車有什麼不同吧,不想跟你去強辯,是非對錯希望你自己心中有個底線





沒錯,我的提議就是要和龜車車主所用的理由一樣:"只要我高興,其他用路人能奈我何?"

不同的是,我知道這個作法是錯的,我也願意受罰,只要罰到讓大家都看到原來這樣會受罰,至少可以讓一些駕照用便當換來的人知道佔用內線原來也會吃罰單


l0919022554 wrote:
因為少數龜車駕駛你要妨害多數正常駕駛人身安全?



這些少數龜車駕駛不也是每天都在國道上當不定時炸彈,讓其他有時間壓力的用路人左閃右超,妨害多數正常駕駛人身安全?



l0919022554 wrote: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有聽過嗎?

跟龜車駕駛有什麼不同?同樣是為了達到自己目的不管別人方不方便


我並不會說自己的提議或做法有多高尚,至少我知道這樣的"激進"會有一定的效果,造成公憤更能讓多數人正視這個問題

另外,我的提議僅在於造成效果,我知道自己做的是"錯的",而非"心安理得""每天為之",和龜車車主最大的不同就在這
罰金是適用於刑法,為了出風頭就背負一輩子前科紀錄,這不怎麼划算喔!正解是「罰鍰」
把他關在內線車道就好了. 時間多就陪他走一趟高雄或基隆.
l0919022554 wrote:
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恕刪)


這個法條不用修,感覺已經規定很完善了,
也有網友貼出解釋文說不必在意後車是否超速,
因為超速認定是警方的權限~

需要的是請國道警察抓佔用內車道的,
要跟抓超速的一樣積極!!!

這樣保證過不了多久高速公路救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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