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solio468000大大,關於您的問題我開此樓回覆,也歡迎大家討論(別又倒了,拜託)


hjfrank wrote:
以 [最高速限 110] 為主,
個人認為。


所以?

視法規如無物?

米咖 wrote:
簡寫33-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置條例 第33條第二項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米咖大謝了 ~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 xXx =- wrote:
2010-06-12 01:42 by -= xXx =-


道路交通管例處罰條例33-16... 不回原車道要罰



文斌 wrote:
再一個情況,後車開130-140閃你大燈,而你限110,開內側115也正在超車

(但礙於怕被拍照超速,所以是用115去超)

二線有車,你可以沒保一定間距就硬切,却會讓你和其他車可能有"危險"

那只好又違規加速到120-125,那這有算阻塞後方來車嗎?

可以再問一下嗎,這種情況下,你要不要"危險"切車出去,讓道給 違規超速 沒耐心的車子 ??


正解如下↓,我不知道您為何要"危險"切車出去,等有安全距離再切不是很好...


我說的是疑問句吧.... ,並沒有說我要做這種事......

是要請另一位ysshieh大大問國道110較公正,也較專業


-= xXx =- wrote:
-= xXx =-

文章編號: 20184643
文章日期: 2010-06-12 02:53

在線上! » 11

hjfrank wrote:
以 [最高速限 110] 為主,
個人認為。


所以?

視法規如無物?




你看文怎麼都沒仔細看,傷腦筋.....



我問: [內側超車道] 和 [最高限110] 要以那個為主?

hjfrank是說 : 以 [最高速限 110] 為主,個人認為。


但你却說: 視法規如無物?

但最高速限 110,不也是法規之一嗎????

[內側超車道] 和 [最高限110] 都是法規吧 !!





-= xXx =- wrote:
為了該不該佔據內車道這事大家各持己見,我貼上"道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網址給大家看看

有興趣的人複習一下也好。全國法規資料庫


(18-1條: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一萬二千元... 可以去買目擊者了 .(恕刪)


這條是針對8噸以上的大車...而且這行車紀錄器不是現在很夯的這種錄影設備
而是針對行車時間,速度..所裝設的紀錄器..裝在儀表版那邊的
記錄方式不是以數位方式..而是以圖卡方式直接畫出曲線圖..幾點幾分開多快..都有紀錄滴
文斌 wrote:
[內側超車道] 和 [最高限110] 要以那個為主?

或者白話一點,若有一台車在限110路段,開130-140,而去閃你大燈,那你要不要讓

當下你也在超車,只是礙於怕被拍照超速,所以是用115去超110的二線車道的車

這種情況下,要不要讓??
基於快車在左慢車在右, 在下不會在中線以最高速限行駛, 就不會給內線佔用的車有藉口
就算中線以最高速限, 內車道為超車道+現實中大家也知道警方有緩衝空間, 相信只有想找碴的警察才會這樣搞
所以這時才來叫決不超速, 未免...(這樣兩個都能做到, 不是嗎!! 何需要去做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這種惡行!?)
[還有, 想討論就好好講, 嗆, 還是現在溝通術是這樣教!?]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各位大大看你们討論頭都花了,甚麼100.110,誰超誰.....,內線是否以最高時速為最高原則,這點我有特別詢問,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前面已論述,這邊不再重複,所以各位大大就不要在出狀況題給我了拜託!拜托!其實以我開高速公路經驗,內線開最高速限,要被後車超的機率已經很小,甚至你還要超人家,我相信大部份開內線只要時速不是太誇張,縱使後方時速較快,自己就先往外線超車去了;如果真的遇到逼車,為了自己安全,你就讓一讓吧!這年頭瘋子多,平安回家最好,如果各位大大還有甚麼奇怪的狀況,是否幫大家打到我們玻麗士大人問一下分享給大家!
文斌 wrote:
不好意思你可以再問一...(恕刪)

大大你好:
1.關於[內側超車道] 和 [最高限110] 要以那個為主,這點可以確定是以[內側超車道]為主:如沒阻塞後方來車,內線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如有後方來車不管時速多少,均應退出車道,給後方車輛通行。
2.至於大大提的案例綜合詢問國道警察和相關法規解讀,加上自己的經驗,小弟提供一下自已的拙見:
假設A車為自車,B車為後車(預超車車輛)
a.當A車預切入內線道,如B車速度過快或已閃大燈警告先行通過,A車請等B車通行過後再切入內線車道。
b.當A車已進入內線車道,後車B車以高於速限逼近,假設外側車道無車輛,A車當立即切出內線車道,以利B車通行;如假設外側有車輛通行,A車當提速最高速限至安全車距儘快切出內線,以利B車通行。
-----------------------------------------------------------------------------------------------------------其實當初我也是認為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但應以最高速限為主,但經詢問國道警察局是應該以內側為超車道為主,理由就我前面論述所言,警員告訴我綜使內線車道車速90.100公里,如果嚴重阻礙後車通行或嚴重影響車流,他們都有可能攝影舉發。另外這條法規立法的用意,除減緩車流量的用意外,另外如執行公務之公務車,一般民眾有緊急事件﹝如車內有緊急病患..﹞快速通行使用,但絕非是把超速行為合理化,雖因內線車道後方有超速車輛近逼,需讓道使之通行,但該超速車輛還是會以超速行為舉發。


ysshieh wrote:
大大你好:1.關於[...(恕刪)


有理,有理

講的很好


多謝指點囉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2010-06-12 04:39 by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基於快車在左慢車在右, 在下不會在中線以最高速限行駛, 就不會給內線佔用的車有藉口
就算中線以最高速限, 內車道為超車道+現實中大家也知道警方有緩衝空間, 相信只有想找碴的警察才會這樣搞
所以這時才來叫決不超速, 未免...(這樣兩個都能做到, 不是嗎!! 何需要去做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這種惡行!?)
[還有, 想討論就好好講, 紅藍酸嗆, 還是現在溝通術是這樣教!?]



你是說我在紅藍酸嗆???

嗯,不了你的意思??

我也沒和誰在溝通什麼....

我只是把我的疑問請教ysshieh大大

而他也回答的很好,很有道理


所以不懂你怎會忽然跑出這些話

你要不要我的"全文" 再看清楚呀....不要只看一部份

實在完全不了解你怎會冒出這些話....
其實討論法規只是一般會立即會想到的部分

因為法規可以來判斷誰對誰錯

可是大家能不能靜下心想想

在路上能平安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影片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來後車閃燈說明超車意圖

而中間車道有空間可以變換車道

何苦要佔住最內線不放呢

法規先放一邊吧

不然以後車禍發生機率比較高的絕對是你(PO影片的那台車主)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