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lefly wrote:早上上班被機車撞,還...(恕刪) 看起來是左轉剛要進入禁行機車道,很可能是要閃禁行機車!但只有你們雙方知道而已!另:機車守規則不行駛禁行機車道,ok!汽車也請可規則勿任意行駛慢車道(四輪汽車有限制喔)現實狀況要講規則汽機車都討不到便宜啦!(不是指你這個個案喔)
中天NGB wrote:在地上禁行機車四個字之前機車是可以走的,超過這四個字或是剛好在字的上面都是條子追焦的好角度該機車應該是要切到慢車道而沒注意後視鏡然後與樓主發生碰撞這確實不對~~~ 我的認知是,只要那個車道有寫禁行機車,就是整段路都禁行機車,發生事故的路口前一段,相同車道也是禁行機車,按照中天大大的說法,只有那四個字出現才是真的禁行機車,沒那四個字的地方都可以騎嗎?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高速公路有速限標誌出現的地方才要遵守速限,沒有速限標誌的地方就是無速限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