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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高公局:ETC使用率未過遠通違約

要賺錢又要機機歪歪,一台機器才多少,常上高速公路的可能不到半年就回收了

增加使用率才能增加收益,遠通是想要做無本生意嗎zzzzz

J人類 wrote: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5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明訂,今年6月底前,國道電子收費ETC的使用率應達45%。高公局確定遠通無法達成目標,將在7月發出違約通知,要求限期改善。...(恕刪)


只是"限期改善"喔?感覺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應該要訂定一個罰則,罰到他虧,罰到他怕,讓其他比較優秀的系統進來接受市場公評

一天到晚在那兒哭窮說虧錢,沒賺頭他會死霸著不放?當我們是白癡啊?

看了就討厭
反正達不到目標, 遠傳也會把問題丟給政府, 吃定政府啦.
I love biking.
J人類 wrote:
高公局希望遠通在ETC的車上機OBU上,應提出更具吸引力的價格,甚至免費提供;不過,遠通電收認為免費不可行,建議通行費打8折,讓使用ETC的用路人使用更便宜的通行費率..(恕刪)




真的是徐肥..自己不能動..又要政府來買單


早用RFID不就好了....政府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一個弊案就要我們用這種三流的紅外線系統
一個醜到爆的車機..後來又多一條車充
失誤率又高

RFID只有薄薄一片,不會礙眼
不用電池,也不用車充
車速200也OK
收費站中間的分隔島也可以拆了
有收費就按帳單繳費就好

早點解約換RFID
解約後車主的退機潮夠徐肥頭大的了


J人類 wrote:
遠通電收認為免費不可行,建議通行費打8折,讓使用ETC的用路人使用更便宜的通行費率。990605...(恕刪)

該把全部遠通的系統換掉......

要不是政府強制客運裝
我看連38%的數字都不到.....

可見遠通有多失敗......


監察院的監委們都去煎茶了嗎?!

多開專用道逼迫一般用路人裝機就已經很可惡了!
現在使用率不達標,還肖想從納稅人口袋掏出來補貼?!徐董~~~您比官還官呀!!




看來政府不打算撤換遠通電信
要強迫.強制民眾們.購買etc
反正以後民眾要上高速公路就要給我裝etc
不然就不要上
真搞不懂腦殘的政府再想啥
人民繳納的稅.蓋高速公路
卻圖利給廠商
請問政府?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立的原由是甚麼?若是依據使用者付費原則,舉例中山高建造完成使用(民國67年通車)迄今已30多年,每天通行車輛收費至今也應該收回建造成本,為何還持續收費?假設是因為近年又有拓寬工程或是東西向聯貫道路工程及二高建造,那持續收費我可理解,也願意遵守,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大家同樣有繳過路費,為何唯有加裝遠傳ETC的人可以享受特權快速通過收費站?我不是批評有裝ETC的駕駛不對,他們很多是因為工作的關係為了便利而屈服於此項不公不義的政策花錢了事,但是公義何在?政府本應該以便民為優先才對啊!應該提供所有用路人免費裝機並定期繳交費用或類似儲值扣款方式啊,讓所有用路人都可快速通過收費站並解決交通壅塞的問題不是嗎?政府要收費我可以接受,但解決交通壅塞也是政府的責任,用此政策實在令人有圖利廠商之嫌!?老是在搞階級亂象!好似你非得多付點錢就可快速通關!付不起的就只好乖乖排隊當著二等公民!看者空留兩個空蕩蕩的etc車道,搞什麼啊!我們也是有付過路費的啊!搞清楚你是公共建設耶!不是坐飛機有錢人可坐頭等艙的私人企業啊!話說至此,請大家思考看看! ~打死不辦私人特權ETC的用路人~
除非高公局敢祭出 "每日罰 50 萬" 或 "解約" 的殺手鐗,
不然遠通裝皮皮, 使用未過就未過, 高公局能奈他何,
問題是,
高公局敢嗎?
遠通為何不自己降價,通過一次收37塊也行阿,自己吐一塊出來少賺點讓他達成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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