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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是比較囂張就對了啦!

王昱仁 wrote:
可惜沒有拍到後面那輛...(恕刪)



拍到的話,會有什麼後續發展?


RUBYMP5 wrote:



拍到的話,會有什麼後續發展?



隨緣囉!

王昱仁 wrote:
隨緣囉!...(恕刪)



哈哈哈 我看還是每天安心度日吧

沾上這些,只會沒完沒了
王昱仁 wrote:
就是下面這張耍特權的...(恕刪)


這輛車上的員警要去處理家暴...要先停好車嗎?





你就會看見報帳大篇幅報導「01鄉民要求警方停好車後再去處理刑案,警察從善如流,導致寶貴生命喪失....」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這輛車上的員警要去處理家暴...要先停好車嗎?





你就會看見報帳大篇幅報導「01鄉民要求警方停好車後再去處理刑案,警察從善如流,導致寶貴生命喪失....」


不對喲!

熟的人都會知道,其實警車平常在動時,是不可以隨意不開警燈的!
但是在執勤特定公務時,是不能不開警燈的!
而且警燈開的方式,臨檢、追搶匪˙˙˙˙˙˙也有不同!
這台車是完全熄火、沒有開警燈、沒有員警在顧車的!

照你說的,處理家暴,也算是執勤公務的一種!
所以不是不能停,而是沒有開警燈
照正常程序來說:
沒有開警燈=沒有值勤特定公務

也當然,這樣凹也很瞎喲!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在執勤時停的車麻~那怎能算合法呢?

RUBYMP5 wrote:


哈哈哈 我看還是每天安心度日吧

沾上這些,只會沒完沒了


好像是這樣內~

之前我國中時,在台北橋下(重慶北民權西交叉口)等家父接送時,就剛好有拍到有員警騎機車違規迴轉~
後來旁邊指揮交通的警察有看到,所以就來"關心"一下,好險他是某大X分局的,剛好家父也認識,所以就沒有後續的發展內˙˙˙˙˙˙
(當然照片也被刪掉了XD)

還是不要沾上邊比較好內~
王昱仁 wrote:
好像是這樣內~之前我...(恕刪)



是阿是阿 還是當個不沾鍋

日子已經夠苦了,還被盯上的話......嘆
王昱仁 wrote:
2010/04/10/21:34左右拍的,應該是三重派出所所有的!
當時這輛警車是熄火、車上沒人的!
我在那裏待了三分鐘,因為看警察都沒有去顧,所以就順手拍了幾張存證!
於三重福德南路與和平街交叉口的來X富便利商店外拍攝。

叫你爸找徵信社或同事處理啊...

RMFISH2 wrote:
叫你爸找徵信社或同事處理啊...


XD

诶~你知道我家父有朋友是徵信社的!
因為我國中是讀台北橋下的那所學校,那裏是大X分局的管轄範圍,剛好我爸那天有來接我放學,所以也有和那位伯伯小聊一下的說~
所以照片被刪掉了~不然現在還拿得出來的說~

你怎麼會知道?!
王昱仁 wrote:
XD

诶~你知道我家父有朋友是徵信社的!
因為我國中是讀台北橋下的那所學校,那裏是大X分局的管轄範圍,剛好我爸那天有來接我放學,所以也有和那位伯伯小聊一下的說~
所以照片被刪掉了~不然現在還拿得出來的說~

你怎麼會知道?!

你自己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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