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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01的朋友這些照片有無不對勁之處?

我只看到樓主閒閒沒事幹

第二行湊字數用的
那應該是便衣所使用的偵防車吧!!!!
沒辦法停公務車格
所以停在門口
話說這好像是北市福港街的警察局
搞不好剛好"高官"來觀察觀察
就直接讓它停門口啦~~
公務忙碌了兩個星期, 總算告一個段落, 得以悠閒來延續這個事情.

照片中的機關單位正是位於士林分局旁的交通大隊門口, 地點在福港街上. 既然是交通大隊, 豈有不知行人步道磚上是不能任意停車之理? 交通大對的門口是供民眾恰公辦事出入走動使用的, 不會是被當成私家車出入車庫門口使用的吧? 旁邊的那個人行道加強拖吊告示牌, 更是顯得諷刺.


ppopp747 wrote:
我只看到樓主閒閒沒事...(恕刪)




是如此嗎? 如果自己拍幾張違規照片是閒閒沒事幹, 依你的邏輯, 照片上留下舉發單給我的朋友, 豈不是無聊到自爆了? 本來自己違規在先, 也就認哉了事, 拍拍幾張差別待遇的照片就算了, 但看在你這麼情義相挺, 那我也好人做到底, 同場加映至市長信箱, 士林分局, 水果報與市議員服務處.






yung1199 wrote:
那應該是便衣所使用的...(恕刪)



jeff6592000 wrote:
話說這好像是北市福港...(恕刪)




在我喀喳喀喳之前, 其實已經停了一天一夜囉~~

David. Huang wrote:
是如此嗎? 如果自己拍幾張違規照片是閒閒沒事幹, 依你的邏輯, 照片上留下舉發單給我的朋友, 豈不是無聊到自爆了? 本來自己違規在先, 也就認哉了事, 拍拍幾張差別待遇的照片就算了, 但看在你這麼情義相挺, 那我也好人做到底, 同場加映至市長信箱, 士林分局, 水果報與市議員服務處.,...(恕刪)


我哪裡在挺違規者了= =

只不過覺得拍照PO上網這種舉動無聊罷了

你想怎麼檢舉都隨你高興啊

我又不會阻止你~
看了照片那邊"可能"不屬於人行道的範圍,因為那邊是凹進去的,人行道在外面,但這兩輛要進出除非進入警局,不然經過人行道開至馬路應該是屬於違規
我在執勤公務中, 你是什麼人? 我有必要像你解釋嗎? 你可以去檢舉我阿!

我很好奇

警察會開自己警察的紅單嗎.

搞不好那是汽車炸彈

這樣有15個字了吧
我家附近轉角路口立了個牌寫著此處嚴禁設攤違者告發取締結果每天換不同的攤販設攤還利用那隻立牌鉤鏈子掛東西這就是台灣算了不然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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