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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樓有司機照片)怒..被貨車司機攻擊..字多..有惡心的傷口圖..不喜誤入

ghbgg1210 wrote:
事情發生在昨天5月1...(恕刪)


樓主好英勇

可以止血的話應該 不用縫吧

看到綘的線 就很痛吧
樓主社會上就是需要像你這種人
如果是我看到,我也會衝上去跟你一起扁那個司機的
不過有時候還是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小弟以前在公車上就為了擋住一個色狼不讓他下車
也跟那個人在車上推擠,其他乘客大概跟你遇到的一樣,也是視而不見當成在看電影
最後當事人那位小姐也是想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願擾麻煩

所以有時候還是要多想想,量力而為,畢竟自己家裡也有一家老小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很好
但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如果打不過就要「跑」

樓上提到女朋友的問題,原PO如果是這一種個性
閃光應該要有隨時擔任......

後援、加油、報警、幫腔、罵街、偷襲、拍照、錄影、善後與慰安的稱職角色與心理素質
這樣才是好閃光!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為你的正義感,感到讚賞

但下次要動手要先掃視旁邊有沒有什麼武器可用
若你體格比他優勢,可以先拿東西丟他讓他分心
再近距離跟他扭打(但要注意他手上是不是利器or槍)
比較不會受傷

這種人不用寬怒他,不然下次還會有人受害

十萬元真的算便宜他了

法官會怎麼判,不得而知,現在很多法官的想法都怪怪的

傷口若有深度縫合會比較快好,若樓主早日康復
版大
我挺你+1
夠義氣
加油
這種俗辣司機都是欺善怕惡
今天遇到你這樣兇悍的
他才被抓
要不然一般人都摸摸鼻子被欺負
做錯還敢先兇人
管他家有麼理由
告到他家翻過去


只是拍車門叫他道歉就想要倒車衝撞那對母子,真是有夠誇張.幸好有樓主出來制止.雖然後面演變成公親變事主,我還是覺得樓主沒有做錯.假使大家都以為對方只是想要嚇唬那對母子冷漠以對結果卻真的撞上去發生憾事,大家再來聲討或向其他帖一樣尋求目積證人.社會現在真的病了.如果今天現場是我先生的話我也會支持他去做.
該怎麼說呢............
就道理上來說我是覺得您的作法ok的,今天萬一您沒戴安全帽,您就被暴頭了,不是用走的進醫院,而是被抬進去
法理上來說您這算是正當防衛或是互毆要法官來判定,外人亂入的話絕對是外人吃虧,除非像您一樣對方先動手PK你,你才有正當防衛的理由去跟他輸贏,
您受了點傷沒啥大礙已是幸運,祝您早日康復~~~~~
樓主辛苦了,這年頭像您這樣的人不多了,給您加分。

還有想請問警察是以哪一條移送該名司機?

如果有倒車衝撞行為 -> 蓄意殺人

有手持武器攻擊 -> 社會秩序維護法

您已經受傷了 -> 傷害罪一定成立

該司機上面三條都跑不掉,加一加刑期加上訴訟程序,那司機也不用作了。

還有警察不是法官,警察的責任只有依照法令移交法院,判決結果警察怎會知道,太好笑了。

如果因為自己心情不好就開車撞人,這種鬼理由誰會相信?

支持樓主,給那種人一個教訓,不過建議樓主日後加裝行車記錄器,先蒐證就可以免除許多皮肉之傷。

(很多人看到有攝影機,馬上就龜起來,今天下午我才碰到一個)

還有忘了補充,下次萬一在碰到,還是先問一下後座的女友比較妥當,難保司機不會對您女友下手,安全第一。
你不傻
只是這世界太冷漠
1515151515
SORRY~ 小的太熱血了 看完文章一整個想衝上去打司機.....

不過 如果當下換成小的受到攻擊後 搶下武器 小的應該會毫不猶豫的回敬他
不知道這樣符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 不過應該會避開腦部吧!(先打斷這種畜牲的手)

我同意樓主的做法 不需要放過這種人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對付這種人 同情是多餘的

肇事者的老婆從頭到尾 也沒有做出勸導或者阻止的行為 就算她老公被關 經濟負擔落到她身上也只是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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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主有拍到該司機的照片或者車嗎?
賺錢 燒錢 賺錢 燒錢 賺錢 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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