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請問這樣能申訴成功嗎?

彰小孩 wrote:
開單人員更改另外補個...(恕刪)

那我看可能要乖乖繳罰單了
基本上罰單要翻案需要有閒
處理的人員是警方,
單然是維護自己人
基本上你申訴單裡面的內容
接到申訴的人只是在做問答題
而且會挑題做,對質申訴人有利的前幾次會被忽視(前幾次,表是要申訴很多次)
還有每次申訴的承辦人都不是同一位,而且檔案不連貫,
有些需要及時證據的到最後會變成,這是98年度的案子,現在是99年度了......。
最後他會跟你說如果不服你可以道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基本上你是鬥不過他的,他做的是他們的工作,而你是要請假去做,錢是小錢,如果你想爭一口以的話,真的要非常閒。
速限50開到86,老實說很多汽機車都這麼做!

所以樓主錢去繳一繳吧!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ommi7421 wrote:
手開單時間寫錯也沒啥...(恕刪)

想說沒有33日這天可以翻案如果不行當然只能乖乖的繳了
米咖 wrote:
速限50開到86,老...(恕刪)


因為警察說那裏是村莊限速50不過路大條會稍微騎快一點點也沒想到那裏有警察
提醒大家還是別騎快車囉
tzou wrote:
有繳有保庇(不知要不...(恕刪)


大大說的對罰單是在提醒騎乘者

遇臨檢還是乖乖的比較好
AS31027 wrote:
因為警察說那裏是村莊限速50不過路大條會稍微騎快一點點也沒想到那裏有警察
提醒大家還是別騎快車囉


說實在的,騎到86已經不是「稍微騎快一點點」了,建議您的心態要改,不然,再吃紅單是免不了的。
有拍照有簽名機率應該不大了

謝謝你的建議
YCL13 wrote:
說實在的,騎到86已...(恕刪)


我的意思是有時會騎快不常,當然這是我身平地1張紅單= =
希望以後別再有了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