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0318 wrote:在幾個月之前我的朋友...(恕刪) 車子雖被撞爛總還有屍體.那被撞爛的車子是不是還在乙那裡.若乙一直避不見面.那你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還車.但記得內容要註明於什時間之前還車.若他未依約牽車給你.那你就可以告他侵佔.至於紅單你可以至監理站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