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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可以在內側車道超車嗎??

CCL wrote:
我也是只檢舉惡性重大...(恕刪)


套一句我老媽常講的話--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管他白天晚上, 違規就是違規, "習慣"可不是下意識可控制的! 下面3張圖片全部被我舉發了!
4線道--3.49頓(不含) 或9人座(不含)以上大型車就不能走內二車道, 這是確定的!
走路肩那張--砂石車是第一台, 他後面有將近20台全部舉發!!





職業駕駛就要有職業駕駛的風範, 不然就不配掛上Professional, 大家一起吃大鍋飯好了! 我繳稅可沒繳得比較少--通常是多很多, 很煩! 侵犯我路權者--拍,拍,拍(照)! 錄,錄,錄(影) 檢,檢,檢(舉)!
asa00299 wrote:
職業駕駛就要有職業駕駛的風範, 不然就不配掛上Professional, 大家一起吃大鍋飯好了! 我繳稅可沒繳得比較少--通常是多很多, 很煩! 侵犯我路權者--拍,拍,拍(照)! 錄,錄,錄(影) 檢,檢,檢(舉)!...(恕刪)


同意
他們駕駛的大型車輛如果發生碰撞很容易傷及其他用路人,更應該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他們混的只不過是一口飯,如果把別人撞死了,死的可是一條生命,甚至可能是別人家庭的支柱
假使因為夜間車少就可以"暫用"不屬於他的路權,那夜間開車的都活該倒楣囉? 就要平白無故承擔這種風險?
既然他的時間才是時間,別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別人的時間都被他佔走了,時間等於金錢,那就透過檢舉把他賺的錢吐出來,很合理啊
asa00299 wrote:
套一句我老媽常講的話...(恕刪)


我有一個疑問

最後一張哈雷遊覽車,看起來是走在內二車道

我的疑問是,有的下交流道之前是四線道,最外側是直接接閘道的,這個時候所謂的內二該如何認定呢

我自己偶爾也會違規, 就像開車難免超速, 壓過雙黃線, 超過停止線或停在機車停等區, 所以除非有嚴重影響我行車路權 / 行車安全的惡意違規, 我才會試著去檢舉 (可惜我記錄器畫素不高). 平常這種大型車開進內二線, 或內線, 就離遠一點就好了.
畢竟人家也是糊口飯吃. 而我的記錄器是用來記錄車況, 並非以檢舉為主.
真要檢舉, 一天光上下班, 就夠我花很多時間剪影片, 寄email 給交通隊/ 國道警察.

例如昨天一輛貨車變換車道, 沒打方向燈, 切來切去, 這也就算了.
到了路口左轉也沒打方向燈, 看多了, 也算了.
可是到了下個路口停紅燈 , 貨車在內線第一輛, 我在第二輛, 就在即將變綠燈的前一秒, 貨車衝出停止線還打右轉燈, 厲害了, 剛剛方向燈壞掉, 這下子變正常. 在這同時也變綠燈, 貨車右側的機車同時起步, 也被貨車突然右偏轉嚇到而煞停 (一個阿伯, 還好剛剛起步, 沒真的前進). 這貨車就在我前面拍個正著, 昨天把這一段內線右轉+闖紅燈, 寄去交通隊.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小弟我是覺得
最內側本來就是超車道
供超車使用

高速公路上是以車速分流

本來快的就可以進內線

而不是以車種來劃分

要不要檢舉是樓主的事
只是我覺得
明明內線超車就是正確的
難道要從外側超嗎??


去檢舉那些換車到不打方向燈的"車"
跟惡意逼車的"車"
不保持安全距離的"車"

還比較實在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設備組 wrote:
小弟我是覺得
最內側...(恕刪)


內側超車沒錯, 錯的是在有三線道的國道上該大卡車行駛在禁行大型車的內線車道上.
正義魔人 有日漸增加的趨勢...
有時候真的會懷疑...難道魔人們開車也守法嗎?
還是鍵盤上面是正義魔人 現實開車是違規魔人...
與其去檢舉別人的行為 不如先從自己本身做起 再慢慢影響周遭的人來遵守交通規則... 還來的有意義
sapteo75 wrote:
內側超車沒錯, 錯的是在有三線道的國道上該大卡車行駛在禁行大型車的內線車道上.


沒錯
就是錯在規定上

如果哪天規定哪條車道
是禁行小客車
你會有不同的感覺

我點到為止了
樓主自己想想吧

這種"車種分流"的方式
真的正確嗎??

請了解法規的用意
再去檢舉
以免成為"歪曲法律"下的魁壘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gtr86x wrote:
我有一個疑問最後一張...(恕刪)


對我而言, 像這種4變3(出去) 或3變4(進來)通常都有一段緩衝區域--車道線會有密集虛線, 像出去的就應該會有指示標誌類似說什麼下交流道"專用道"的,或是上交流道時左邊會有一大段白色槽狀線, 再來就變成密集虛線然後跟外側車道會合(加速車道), 這些區域我就不會去管他, 但一旦標線變成正常, 抱歉, 變換慢者, 只好被照!

像這台哈雷他前面也有一台bus, 但人家過了加速車道(已由3變4)就乖乖切到外二, 但他還是不走, 所以只好拍了!


另外, 針對"martin5630" (正義魔人守法?)& "設備組"(法規錯誤)--
1. 守不守法, 歡迎大家來糾舉, 越多人糾舉, 我相信交通應該會更好! 本人車速最多會在上限9公里左右, 沒事不會低於標準且已有心理準備假如被舉發超速的話! 除了這個, 應該都還算及格--因為基本上我都會按照法規走. 我有把握, 別人違規10次, 我頂多1次!(那一次應該是道路標線/標誌規劃不好, 害我突然從直行道變成左轉道, 若常走就會把他記起來, 但很多人常走還是照樣違規)

2.因我們是民主國家, 法規制定有一定程序,若嫌法規有問題,請去跟主管機關反映, 不要自己創造自己的法律!

有人會問檢舉交通違規不是很麻煩嗎? 又沒錢拿, 又要花時間整理,給照片還要加影片不然不能成案,光碟還要花錢自己寄去,真的是很麻煩! 但嫌麻煩則永遠無法讓公器動起來, 那好馬永遠就只好被人騎了!

依照"警察機關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執行要點"第八點--省、市警察機關及內政部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受理及查處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依附件格式逐月統計,於次月五日前將統計表彙整逕送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 我想假如針對特定路段一直給他糾舉那轄區警局肯定會動起來! 哈!

底下是我最近花了一堆時間在跟警察打交道的mail往來--
再呼籲一次, 不要嫌麻煩, 盡自己能力, 讓公器動起來, 不要讓公務員太閒! 不然就白納稅了!
asa00299 wrote:
對我而言, 像這種4...(恕刪)


說真的你講的很棒 做的也OK 但是交通還是一樣亂...
很多人 還是一樣違規 檢舉對我而言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我不是想說 違規的人就該姑息....
個人只是覺得 與其這樣去檢舉
不如想辦法提升開車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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