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1020 wrote:
如果該路段時速是一百一十公里, 若是小型車已經行駛在120公里,
這樣行使在內側車道應該沒有錯吧!若是要超車最起碼要比該車快上10公里以上,
依照樓主提供的影帶來看, T車似乎跟樓主的車速相當, 這樣超車是很危險的!!
有錯!!
先不論樓主的行為對錯
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本來就不能長時間逗留
僅供超車使用
就算你時速300
非超車狀態,也是不能長時間留在最內側車道
超速歸超速,佔用超車道歸佔用超車道
後面有車過來就要壤開這是基本禮貌
而且錶速不準也是個大問題
你的錶120可能是別人的錶的110
我的錶110可能實際上只有100
這都不一定
根本無法確定你是否保持在最高速限
還是讓開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