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m3110tw wrote:多謝各位大大提供意見...(恕刪) 為了嚥不下一口氣告上法院也是不值得的唷!!當初我就是為了一口氣!!律師費花了我30萬加上一個月上兩次停的慘況!!事後高等法院判決也讓我傻眼!!所以我再也不相信法院!!能不上盡量不上為上策唷!!也祝版大能夠早日修好車唷!!
引用~~~~~~~~~"#7"1. 保險不足額部分 被害人本來就可以以侵權行為請求賠償 ! 此部分本來即與保險人無關, 哪來全權 由保險公司處理(最近沒清楚看文就亂PO文的好像越來越多了,請看清楚文章在發言好嗎?我並沒說保險不足被害者不能要求賠償!!大部分肇事者都會交由保險公司來負責!!)2. 無人受傷情形~~刑事 與 民事 分離原則 民事上只有起訴 沒有告訴 也沒什麼偵查庭!(我有說刑事民事法院會一起審嗎?版大這件案子經告訴後就會開預備庭與偵查庭,我當然知道沒告訴就沒偵查啦!!而且起訴是由檢察官與法官做起訴,告訴是由雙方提出的啦!!m大律師你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請準備好相關知識再來攻擊!!)3. 支付命令 ~~非訟程序審查即可 如當事人20天內未意義 視為確定判決 可做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存證信函只是告知當事人卻有此事發生請務必重視,支付命令也要等到訴訟結果如果沒訴訟也要等保險業務雙方協調,肇事者有讓保險公司處裡了什麼叫做20天內未異議?審查也是要檢察官審查哪有隨便確定判決,一派胡言!!)4. 當事人若有異議 則進入法院實體審查 但因為訴訟標的只有4萬元 是用小額程序只有1級2審 就是最多到"地院合議庭"即告確定! 哪來到高院和最高院!!!!(只要是對方不服判決都可以提出上訴,除非法院告知肇事者不得上訴定讞才不得上訴,這件肇事案如有受傷已經為刑事案件,如執意告訴那就需要經過調查,什麼叫做小額程序,如地方法院判決對方不服也可以再上訴到高等法院,去問你的律師再來發言好嗎!!)那請問您是律師嗎?或是你有更偉大的案子正在審理!!如果是再來糾正!!感謝!!
引言~~~~~~~~~~"#8"單純民事賠償 檢察官不是當事人 關他何事阿!!! 檢座是在刑事(過失傷害)訴訟中 才為當事人在附帶民事賠償上 或許可給意見 但絕對不是跟法官討論 只有合議庭的法官才可做"評議"!!!(這位先生你也很好笑,檢察官雖然不是當事人,但進入調查後會詢問事發當事人訴求與意願,為什麼與檢察官無關?提出告訴後這件案子就是刑事案件啊!!除非預備庭雙方達成協議和解,這樣還沒調查前和解就不觀關檢察官的事,還是你要跟我說"業務過失傷害"是民事??)(很顯然你沒上過法院,法官是會給雙方意見,但語氣會帶點壓迫,為的是早日結案,不論是檢察官或是法官或合議庭都一樣,會針對雙方訴求去做協調,協調不成那就只好一板一眼,判決即為確定!!你以為法官們不會干涉?拜託台灣的法律跟美國是不一樣的啦,去問問律師再來吧!!)我不想筆戰,只是把經驗分享給各位,求證與詢問的工作也必須交由當事者來處裡,在這裡只是建議,如果要指正也請打好草稿再來OK!!
小弟不是律師但協助過許多人 , 類似的事情以前幾乎每天都要上法院這十多年就比較少了 (可能一年就一二次)>>>福和客運 , 這幾年經營的很辛苦司機為了賺錢 , 開車都很快有坐過的人都應該有這種感覺也因此 , 要錢會比較困難一些基本上本人也會覺得 , 若能和解就儘量和解訴訟是最後不得不採取的行為>>>上法院 , 絕對不是為了一口氣而是因為覺得獲得賠償的機會很大能讓損失得到填補成本其實也很低 (好像裁定費500元 , 還是1000元 )而且勝訴這費用是對方要出的訴狀上網搜尋 "支付命令" 即有格式法院也有服務人員可以詢問 , 也有範例一點都不難難的是願不願意踏入這第一步 , 當個 yes man
嗯 對不起 在下剛好是律師 .....也剛好在法院工作了6年 出來要自己執業你的法律知識不足 我看講半天 你也不會了解 ....只希望如果是一知半解 就不要亂教導他人!!難怪一堆當事人都說誰誰誰講怎樣怎樣~~~~也不知哪聽來的錯誤知識?!!
escudolin wrote:小弟不是律師但協助過...(恕刪) 大大所言甚是!!能不上法院就不要上!!當初我也跟大大一樣想讓法院還我個公道,沒想到!!新竹地方法院判我無罪之後對方上訴到高等法院!!無奈官司進行也三年多,只能說法院判決結果不會是當初所想的那樣!!因為打官司打到沒錢,只好與對方談賠償金和解,雖然感到很悶但三年台北桃園往返真的很累!!只能說判決自認不公,但又問自己有多少資本能耗在官司上!!哈哈!!算欠他的囉!!
mvp168 wrote:嗯 對不...(恕刪) 不好意思小弟請的是朋友從法官退休下來的專業法律事務所負責人!!他身邊隨身帶出庭的實習律師少說都超過六年囉!!我想四年多前我發生案件的時候你應該才初學吧!!論壇解決文版大或是需要的人也會去查證並且小心處理!!該學的還是要學,因為接觸案件所以才接觸了解,但律師該有的謙虛也是必須的!!為了賺錢的律師還是有的啦,有的學囉!!
mvp168 wrote:開版的 或是在...(恕刪) 其實我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律師m先生!!您接過的案子有幾件?十幾件?或是幾十件?講實在話律師為了錢的不在少數!!講難聽一點就是看價位來打官司的也是多到數不清!!m大律師如果有時間浪費在我這位小市民身上倒不如撥出多點時間給你自己本身接洽的案子身上!!有那麼多時間PO文我在想能處裡的案件寥寥無幾吧!!--->我忘了!!m大律師才剛起步接案而已吧??六年資歷實在是太少囉,得趕快充實點!!至於PO文的可信度我相信版大或需要的人會自我評斷!!EQ高的律師也不至於來這裡PO文吧!!可想而知m大律師該做的功課還很多喔,或是說m大律師頭銜是有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