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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被推撞了....

哀, 人有百百種~~~小弟還遇過更扯的~~~

上次被一台小客車, 倒車撞到前保桿~~~

跟我說會全權負責, 要我不要叫警察, 我想說我有乙式險, 不管怎要一定要有紀錄, 不然到時投訴無門~~~
後來警察到了, 也都有記錄了~~~

跟他說原廠報價一萬多(烤漆, 大燈護蓋, 保險桿護條還有工資~~~), 我還好心跟她說, 不然你自己去找料件, 然後貼我烤漆錢, 反正去小呂那裏做局部比較快, 不用在原廠拆保桿, 也不用到一萬多, 幾千塊就可以解決了~~~

說完後, 換他想凹我了, 開始說要去他朋友那邊烤漆, 有的沒的, 搞到我毛起來~~~

也不想再跟他說, 直接叫保險公司出險, 那時我心裡直想, 若是當時真的心軟, 沒有報警, 沒有紀錄, 那我不就要自己買單???

從此以後, 建議大家保乙式, 有事故, 不管誰對誰錯任何原因, 反正先報警, 有紀錄, 先保護自己的權利再說~~~

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供大家參考, 若有遺漏跟不足, 還望其他車友補充~~~ 開著小坦克載著小青蛙到處遊山玩水的馬克~~~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與關心。
明天就會進場請技師檢查,若真有問題,相信依小弟的能力,應有辦法請肇事者賠償。

事實上這種事小弟有經驗。
愛車剛交車約8個月時女王接小孩回家路上就曾被無煞車的賓士曾後方追撞,一樣是靜止等紅燈。
那一次較嚴重,對方車頭燈全碎、前保桿應該也受損,駕駛還肇事逃逸.....

但因有目擊者、且全程作了筆錄、路口又有攝影機全程紀錄,沒多久就找到肇事者。
肇事者與車主是不同人(朋友),我懷疑他因酒駕才逃跑。
肇事者與車主兩人超盧,車沒保險、屢放我及保養廠鴿子,後來忙懶得跟他交涉,直接出險了事。

當時愛車外觀後保桿有多處擦傷,倒車雷達有一顆略跑出來,後門板有一處略凹陷(賓士車因速度快前保桿有一點騎上去)其餘無異常。
但將車體升高後才發現不妙,潰縮區有傷害、備胎室鈑金接縫有一小處裂開,幸好內鐵無傷、全車結構無異常,但即使是這樣包含交通往返也搞了將近一個月(當時台中廠無鈑金、送到台南去,商富的保修技術與細心坦白說沒話講),共花了約10萬,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這次是因為推撞,速度不快,我估計傷害不大,加上趕時間,所以作了如此處理。

我看還是中午先進場看一下好了.........
謝謝大家了。
遇到客氣的肇事車主還幸運,還知道自己犯錯了!!
碰到不愉快的事件,又能遇到客氣的人,而且肯負責,算是很不錯!!

上次也是在台中河南西屯路口,都停下來等紅燈了,
肇事車主突然撞一下
小弟下車察看,肇事車主竟然還坐在車上當無事
請他叫警察,竟然說"我不是當地人,不知道該怎麼叫警察!!"
百百種都有......

喔咪陀活喔~~!!
如果這位肇事車主有認錯, 願意負責, 相信他不會賴皮才是
當然有第三人證會更保險了
希望你的車沒事!
沒報警!!
事後對方硬凹你就拿他沒輒了
很多人出事時超客氣,賠什麼都沒問題
開始談賠償時,變一個人,你說要告他他也不怕
保重了
中午有跟Kevin大聯絡了...看起來傷害不大

感謝大家關心
跟大家報告最新狀況:

下午進保養廠檢查,後保桿有明顯撞擊痕跡、撞擊點附近凹陷、烤漆略有裂痕(仔細看才會發現)。
內部無問題(我拜託技師後保桿拆下來烤鈑時會再check一次)。
估價10000元。

聯絡肇事車主,果然被質疑估價太貴......。
約好一小時內到保養廠實地勘查,沒多久,肇事車主跟他熟悉的保養廠老闆出現了。

經過了一陣子對方與副廠長及對方與我的揮揮揮.....(一大堆跳腳嫌商富估價太離譜的對話就省了)

我告訴對方要求很簡單:
1.我的車在保固內,我要在原廠作。
2.不要求其他,只要恢復原狀。

最後對方2人商討了許久,決定請副廠長來,交錢了事(打九折優待)。
保養廠老闆從頭到尾未與我或副廠長公開說一句話,還提前走人。

發票開好後,我與肇事車主握手示意,他說很抱歉、我也對他說很抱歉,送他到保養廠門口。
之後再擇日進場修復吧。

以上該事件在一天內解決,我運氣不錯、也謝謝大家關心。


這種事情是要報警的
如果他要硬凹你也沒轍
如果他說他說的保險公司要賠,但是沒報警
他的保險公司也會說他不賠
我就是個例子
我停在紅燈,被推撞我又撞到前車
前車因為是貨車所以他也沒停看看沒怎樣他就跑了也沒下車
我有叫警察來,但拍照做筆錄都只說明後面的損傷
而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已經撞到前車了我的車頭大燈板金及保險桿都掛了
結果做完筆錄會到家才發現車頭也亂七八糟
先打電話給車主他說他會賠
然後隔天它們保險公司打電話來先問我我要去哪修理我說原廠
結果她說那做筆錄沒做到前面所以它們只負責後面
所以我火了炒了半天他就說那去他指定的保養廠修他負責(要A錢了)
結果修完後車子開起來一整個怪
就賣掉換新車了
吳隆繩 wrote:
這種事情是要報警的
...(恕刪)


您說的是對的。
不論事故大小,都應該先報警,對兩造都是保障。

雖然順利收場,但我這次事件的處理其實不太理想。
喔!是saab! wrote:
您說的是對的。不論事...(恕刪)

其實處理的也不錯了!!!!
因為現場就有照相了,所以對方也不太能夠賴賬!!!

不過照相重點要有將雙方車牌遠近都有照到,這樣比較不用怕說有問題!!!!!
還有撞擊點也要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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