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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

kinyx wrote:
我支持重機爭取路權,但請簽署死亡同意書


汽車可以先簽一簽了 拖拉庫工會會很感謝你的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48501026 wrote:
個人淺見
我國開放重機也不過幾個年頭,不僅四輪的不把二輪當車看,有些二輪的也是不愛惜羽毛,小弟認為,等大家對於重機的認知和熟悉再久一點,要騎上國道應當不是難事啊四

八年了,開放時間不夠久?

看了前面幾層樓

果然啊,還是把權利跟亂騎車亂開車混在一起討論


汽機車都是交通工具,人是使用者

這個群體中的部份使用者對工具的不當使用,造成在此環境下其他使用者的困擾

那政府作為管理員,應該做的是找出並糾正與懲處不當使用交通工具的人

而不是通殺,因為ABCD亂來,所以EFGH~Z也不該擁有使用權

這我們通常稱為連坐處分,連坐法可以使大家互相監督,來達到最好的效率與功能

但是,這通常只使用在軍隊式管理的小型團體,才會有所成效

一個掛著自由民主招牌的國家使用這種連坐法來管理整個社會是非常不恰當的


如果要用這種很芭樂的管理方式,那全台灣道路上將看不到任何交通工具
理由嗎 ? 因為我每天上、下班都一個人開著2500cc的汽車,
很有罪惡感
文章不到十五字不得po,其實是一種作生意的的方式
aerostich wrote:
理由嗎 ? 因為我每...(恕刪)



我輸了 我才2000CC
kyo96748 wrote:
你曾遇過?有真相嗎?...(恕刪)


版大......................................

你好兇.............
滅絕希望;若是天命,逆天之路終不悔...
kyo96748 wrote:
你都不擔心了 超速超車你是在擔心什麼...(恕刪)

我擔心, 我的車輪壓到一團肥肉

比例問題 犯罪率 就這麼簡單

如果今天 90% 騎車規規矩矩
你要飆車, 只要在當時路上無車輛, 我個人覺得你要飆300都OK
因為肇事時, 個人造業自己擔
你超車, 我還要緊急煞車, 這是什麼道理
害我又去敗了行車紀錄器, 因為在南迴又遇到車隊胡亂超車
遇到慢車超車大家都會, 但不要危害到別人

我的標準也不高, 要超車至少在車頭前3公尺(半個車身長) 就好
跑到別人車頭前2公尺處, 是要嚇死人喔

不然開放槍枝好了
Sorry~網路問題~自刪
Sorry~網路問題~自刪
kinyx wrote:
但請簽署死亡同意書

有這種同意書嗎?
沒簽是不是就不會死?

不管簽不簽...不管你什麼車種...
你上路就有死亡的機率
管你有沒有簽同意書
Sorry~網路問題~自刪
Sorry~網路問題~自刪
48501026 wrote:
我國開放重機也不過幾個年頭,不僅四輪的不把二輪當車看,有些二輪的也是不愛惜羽毛,小弟認為,等大家對於重機的認知和熟悉再久一點,要騎上國道應當不是難事啊四

四輪的連常見的小綿羊都不看在眼裡了,還會把少見的重機當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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