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h0777 wrote:
現在卡在新年連假 我變的很多事都不能 處理了 大家都放假
就像大大說的 一台車的價值 不是用市值算的
我真的愈想愈不干心.........
精神賠償不知道要求多少才算合理呢???
把所有損失都計算列表出來,強制險20萬內只要有單據都實支實付,肇事人根本沒出到半毛錢,工作、精神損失
賠償的部分才是肇事者需自付的,除非他有保意外險,那保險公司會依肇責比例支付單據之外的賠償費用,賠償的
依據:例如因傷而無法上班,可以換算成每日工資求償,其他如看病的計程車資、復健、看護、推拿等民俗療
法.......全部單據都要蒐集齊全,還要仔細詢問醫師以後會產生的後遺症,人體比汽車精密太多了,車子損傷可以
以價計算,人如果損傷而影響日後的生活、工作,那你的損失就真的無法計算,提醒樓主一點,不要被車子轉移焦
點了,重點在人OK? 酒駕開車真是該死,讓他賠個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