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小東西為什麼要開車去買,你占了公車位爽了,公車不得已擠在旁邊,然後機車騎士就因為你的行為非得上快車道閃車,然後你們再砲機車滾出快車道,交通的亂源.............唉.....車種分流下,機車完全沒地位,乾脆響應政府,千萬機車轉為汽車駕駛好了,到時候就是上下班提前6小時出門,滿街都是占公車車位的偽裝故障車,這樣可以了吧
horse456 wrote:打故障燈,停在公車停車格上...(恕刪) 如果只有紅線和公車停車格,那我寧願停在紅線上....停在公車格,如果有人要上公車因為閃避你這台車而發生事故,相對的~你也要負起責任.....(前提是只有這兩種可以選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