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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羅斯福路、林森南路(南門市場前)事故之現場目擊者

唉..一言難盡..
該路口沒有監視器..
對方是行人從中間紐澤西護欄開始斜向穿越道路..
卻死賴說自己是行走行人穿越道遭我車撞擊..
現場圖上我車已駛出行人穿越道..只剩車尾的右角保險桿在行人穿越道邊緣上
(因車子左轉直行..尚未打正故是車頭朝右上、車尾朝左下斜停在快車道上)..
很無奈..事發當時..我左轉前看無接近之行人才進行左轉..
結果一轉出行人穿越道..就突然看到車子左側接近前輪處出現行人..馬上煞停(車速很慢..真的是一重踩就停了喔)..
但行人還是直衝碰上來..不是身體碰上來..是雙手撐直手掌碰上我車後側身跌坐在地..
當時我車已經煞停所以並沒有直接撞擊到行人..
結果交通大隊竟然判我"涉嫌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我都駛出行人穿越道了..又不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或是之前..真的很傻眼..
交通大隊說除非我能證明行人斜向穿越道路侵犯汽車路權..
不然怎知我車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撞飛行人..還是擦撞後將行人推向快車道..
我的媽呀..真是很莫名其妙..
汽車要撞飛行人車速要多快阿..飛了4.6公尺遠..人還會連擦傷骨折都沒有嗎?..
甚至人還只是坐在快車道上..而我車也毫無撞擊傷痕..真是奇妙..
若是擦撞後將行人推向快車道..這也很扯..
一般擦撞若行人跌倒不是在撞擊點原處就是輾過去在車子下方了..怎麼去推向快車道...
難道是行人跟著我車跑..然後跑去快車道再跌倒嗎?..奇怪的理論..聽了整個無言以對..
所以才急需尋找現場目擊者的幫忙阿..


根據板主的描述,我想交通大隊判您「未禮讓行人」是合理的。

禮讓行人不是代表您車速快,就可以搶在行人前方穿越斑馬線(您沒看到,表示您應注意而未注意),而是在您即將轉彎的時候,您車頭左、右方向若有行人靠近,您就應該停下來,這樣才不會被開罰單。
這交通規則我也清楚..
但相反的..我車速相當緩慢..不然不會一踩煞車就停..且我車前方尚有一輛計程車通行..
而當天我左轉時確實有確認車子右側無行人..而左側離我車最近之行人尚在對向車道的行人穿越道上行走..
離我車距離大於三公尺以上..我車是左轉快車道第二車道的..
一般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駕駛都是注意離自己車最近之左右側行人動向距離..再去判斷是否先行或禮讓..
若能才會大約再看一下最近行人之後其他行人之情形..當日我確實至始至終都沒看到那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
但可以確定那名行人不是離我車最近之行人..所以何來不禮讓行人..今日若不是有冤屈又怎敢PO網找目擊者..
真的很無奈..現行交通事故處理..對遵守交通規則之駕駛者都不予保護..反而是比較保護違規者..
總要守規矩的駕駛者去舉證對方違規..而違規者卻可以安穩的在那準備大肆求償..

至於應注意而未注意..
老實說如果對方不是離我車最近之行人..而又在我車左轉車身已在行人穿越道上..
突然快走又斜向穿越道路..朝已出行人穿越道上的我車衝過來..這種從左側斜後方出現的我車該如何注意..
我看到他時他已在我車左前側..馬上反應踩煞車都來不及..你可想有多突然..
且我車煞停時..對方都還停不住直接用手撐過來..並反作用力側身跌坐..
可想對方不是用走的..而是用跑的..才會如此吧..
如果我車未注意..那該名行人壓根就不注意吧..完全自己跑自己的..
否則我車在他前方..而他是在我車身左側..為何會如此..

我知道行人穿越道上行人最大..所以我都很注意並禮讓...但在車道上且又不在我車前角度..我該如何注意反應?
開車最重要的是注意車前狀況..難道要側著頭開車嗎?
這起事故..我車都駛出行人穿越道..若對方不違規又怎會發生..

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告知..只要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不管距離多遠..
所有車輛皆需停車..待所有行人走完完全無行人才可通行..才不違規..各位大大對此說法大家能認同嗎?...
大家覺得可能嗎?...如果真的這樣..我想台灣交通以後會更加悽慘了..


再申明一下..我車已出行人穿越道邊約4.6公尺了..也就是整台車都在快車道上..
只有車子後保險桿右角角在行人穿越道邊上..車子是略微斜停(車頭朝右上..車尾朝左下)尚未轉正
行人跌坐在快車道..我車左前側..故離行人穿越道邊約5公尺..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宣傳找找是否有友人恰巧在當時經過並目擊..
目前對方未調解前就對我提告..
經過一次調解..對方人馬超級火爆..大鬧調解委員會現場..並謊話一堆...獅子大開口的求償巨額..
跪求正義之士能出面幫幫忙...
建議樓主去找律師(可以考慮水果報提供的咨詢服務)
先從鑑識單位未提供專業鑑識報告著手,看能不能告他們,
因為唯有公家機關願意認真查證,還原真相,
你才可以不必理會那個詐騙集團(抱歉,這個人讓我的感覺就跟假車禍詐財的一模一樣)
當然你也可以試著去查看看這個人是否不是第一次這樣『玩』了
請問你現在的處裡情形是如何
上個月 我也碰到類似遭遇 不過我是右轉 我打算讓他告了 否則雖有任意險 那麼多錢保險公司不會同意的
請看下文
肇事原因已經出來:在行人穿越道,未暫停禮讓行人
那天中午下雨, 他又穿黑色外套 我右轉真的沒看到人 , 等到聽到”崩”一聲 停下來時 , 我還不知啥狀況,下車後,繞到車前,才看到對方在右前輪旁掙扎著站起來,後來救護車來送到醫院,照了很多x光片,所幸沒有骨折或其他傷勢,只有在手軸有些擦傷,醫生說不必住院,請他回家。
作筆錄時,他堅持我在人行道上撞到他,讓他飛了3公尺遠,但聽到聲音我馬上停車,車尾已經離開穿越道,我一直存疑是在行人穿越道撞到的嗎,飛了3公尺,骨頭沒受傷,又剛好掉在我車旁,我的車子也沒怎樣,但是畢竟事實是撞傷人,還是我的錯,我確認筆錄上相關位置沒錯,沒和對方辯解。
除強制險外,我有保第三責任險(財險和傷險),對方要求除醫藥費外,那件外套要賠2萬多,本來保險公司要他提供衣服收據,對方很生氣,後來我跟保險公司商量,保險公司同意免衣服收據,但現在對方又覺不滿意那個金額,但又不願提出個數目,保險公司也不願再提數目,就僵在那,撞到人我真的很愧疚,在這段期間,我為表達我誠意,幾乎天天打電話問候對方,甚至在當天及後來幾天都請他給我地址,以便探視,但他都婉拒了,甚至是我開口請他提數目,以便我跟保險公司溝通,他就說200萬,讓法院去裁定好了,我想那應該氣話,但我也不好再說什麼了
我的困擾是:1.我現在可以申請調解嗎?保險公司要出席嗎?
2.如果調解失敗,在檢察官偵查庭中,我如果承認過程的話我需要律
師 嗎
3刑事庭保險公司是不是要跟我一起我出庭 ,過失傷害是事實,我不
辯解,需要律師嗎,依照兩手軸各2個10元銅板大擦 傷,膝蓋有點
痛(他說是韌帶受 傷),這樣法官大概會怎判
4.如果請律師費大概多少錢
5.民事庭保險公司是不是要幫我出庭 我需要去嗎
我的經濟不是很好,我不是公務人員,過失傷害的前科會對我有影
響嗎
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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